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7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

五、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热流入他的意愿,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光流入他的理解力,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

ISB7.众所周知,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正因如此,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被称为意愿;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被称为理解力;正如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良善属于爱,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当付诸行动时,他便称之为良善;真理属于智慧,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它就变成良善。

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这两种容器,即意愿和理解力,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这热本质上是爱,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这光本质上是智慧,如前所述。

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就像独眼人,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也像残疾人,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又像跛脚的人,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产生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产生智慧之真理。

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 #9

七、自然界的太阳是纯

七、自然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自然世界靠这太阳存在并持续存在

ISB9.自然及其世界,就是我们所说的大气,被称为行星的大地,其中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水陆星球,以及年复一年妆饰其表面的一切产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唯独靠太阳生存,太阳构成它们的中心,并通过它的光线和热的调节而无处不在;每个人都能从经验、感官见证,以及论述世界变得可居的方式的著作清楚知道这一切。由于这些事物的永久生存来自这个源头,也就是太阳,所以理性可以确切地得出这个结论:它们的存在也来自这个源头;因为永久生存就是永久存在,如它们最初存在那样。由此可知,自然界是耶和华神通过这太阳其次创造的。

此前已说明,既有属灵事物,也有属世事物,这两种事物彼此完全不同;属灵事物的起源和维护来自一个纯粹为爱的太阳,耶和华,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就在这太阳中间。但属世事物的起源和维护来自一个纯粹为火的太阳,后者源于前者,两者都源于神,这一点是随之而来的,如同在后之物随在先之物而来,在先之物随首先者而来。

自然及其世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它的一切效果证明了这一点;如它的光线通过光学仪器聚焦于一个点,就会从中发出猛烈燃烧的火,以及火焰;其热的性质,这热类似于初级火的热;以及这热根据入射角分级,由此产生气候变化和一年四季;此外还有其它许多事实,理性官能根据这些事实,通过身体感觉可以证实:自然界的太阳仅仅是火;还证实:它是最纯的火。

那些对属灵事物起源于自己的太阳一无所知,只知道属世事物起源于自己的太阳之人,几乎不可避免地会混淆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并通过感官、因而推理的谬误得出以下结论:属灵事物无非是纯粹的属世事物,从光和热所激发的后者的活动就产生了智慧和爱。除了自然之外,这些人眼睛看不到别的,鼻子闻不到别的,胸中呼吸不到别的,所以就将一切也归于自然,从而吸收属世之物,就像海绵吸水一样。这些人好比把马套在车后,而不是车前的车夫。

那些区分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并从前者推断后者的人则不然。这些人也发觉灵魂进入身体的流注是属灵的,属于身体的属世事物作为工具和手段服务于灵魂,灵魂通过它们在自然界中产生其结果。你若得出别的结论,就好比一只螃蟹,行走时靠尾巴帮助前进,每走一步眼睛都会向后看;你的理性视觉则好比当阿耳戈斯前额上的眼睛睡觉时,他后脑勺上的眼睛的视觉。这些人在推理时也自以为是阿耳戈斯;因为他们说,谁看不出宇宙的起源来自自然界?那么神是什么?不就是自然界最内在的延伸吗?以及类似荒谬的事;他们夸耀这些事,比智慧人夸耀理性的事更甚。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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