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属天的奥秘 #8983

8983.“这个女人

8983.“这个女人和她的孩子要归他的主人”表被属灵层附于真理的良善,以及从这良善衍生而来的真理和良善必不归于真理当作它自己的。这从“女人”、“孩子”和“要归他的主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争战期间被附于真理的属灵良善,如前所述(8981节);“孩子”是指衍生的真理和良善,如刚才所述(8982节);“要归他的主人”是指它们必属于它们所源自的属灵层,而不属于真理。因为“主人”是指属灵层(8981节),“奴仆”是指没有相应良善的真理(8974节),这就是为何这些事物必不归于这真理。“男人和女人”在内义上表示真理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世上的婚姻代表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此外,婚姻之爱对应于这婚姻(2727-2759, 2803节)。
不过,一个奴仆和他主人所给他的一个女人之间是没有婚姻的,只有一种像男人与妾那样的结合,这种结合不与天上的婚姻相对应。因此,当奴仆出去时,这种结合就终止了;因为这时女人和孩子都成了主人的了。这种结合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奴仆”所代表的真理存在于外在人中,而“女人”所代表的良善存在于内在人中;属于内在人的良善无法与属于外在人的真理结合,除非结合先在内在人中实现。在此之前,它们无法结合在一起,因为奴仆代表纯粹的外在人,这外在人没有相应的良善,并且这良善也无法被归与它。从前面关于人之重生的说明(3321, 3469, 3493, 3573, 3616, 3882, 4353节)可以看出,内在人的良善与外在人的真理如何不可能结合在一起,除非结合先在内在人中实现;因为重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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