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天堂与地狱 #537

537.首先,有必要

537.首先,有必要说说这种平衡。众所周知,当两股力量相互作用,且一方的反作用和抵制,正如另一方的作用和推动时,由于两边的力量均等,所以也就没有任何力量。这时,第三股力量就能完全控制并很容易地起作用,仿佛根本没有任何阻力。

天堂与地狱之间就存在这种平衡;然而,它不像是两个体格相当、力量均等的人之间的那种平衡,而是一种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虚假对真理、邪恶对良善的平衡。源于邪恶的虚假不断从地狱发出,源于良善的真理不断从天堂发出。正是这种属灵的平衡使得人在自由中思考和意愿;因为凡人所思和所愿的,要么涉及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要么涉及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

因此,当处于这种平衡时,人就处于要么容许或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及其虚假,要么容许或接受来自天堂的良善及其真理的自由。人人都被主保持在这种平衡中,因为主既掌管天堂,也掌管地狱。后面我将在专门章节解释为何主通过这样一种平衡将人保持在这种自由中,为何不凭神性大能将邪恶与虚假从他那里拿走,将良善与真理植入他。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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