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天堂与地狱 #596

596.天堂被分为两

596.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参看20-28节)。地狱同样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与属天国度对立,一个与属灵国度对立。与属天国度对立的地狱在西方,住在那里的人被称为魔鬼;与属灵国度对立的地狱在北方和南方,住在那里的人被称为灵人。凡在属天国度的人都处于对主之爱,凡在对立于该国度的地狱之人都陷入自我之爱;而凡在属灵国度的人都处于对邻之爱,凡在对立于该国度的地狱之人则陷入尘世之爱。我由此看出,对主之爱和自我之爱是对立面;同样,对邻之爱和尘世之爱是对立面。主始终确保与主的属天国度对立的地狱所流出之物,无一流向住在属灵国度的人。如果真有这种事发生,属灵国度必要灭亡,原因如前所述(578-579节)。这些就是主不断维持的两个基本平衡。

天堂与地狱 #536

(下)地狱篇五十

(下)地狱篇

五十六、主掌管地狱

536.前面论述天堂时处处(尤其2-6节)说明,主是天堂的神,整个天堂的管理都在主的手中。由于天堂与地狱,并地狱与天堂的关系就像两个彼此反对的对立面之间的关系,其作用与反作用产生一种平衡状态,而一切事物都存在于这种平衡里面,以便一切事物都能被绝对保持在这种平衡中,故掌管这一个的,也必掌管那一个是很有必要的。也就是说,除非同一位主控制地狱的攻击,节制他们的疯狂,否则平衡必被摧毁;平衡一被摧毁,一切事物都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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