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六十三、人的自由取决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
597.我刚才描述了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并说明该平衡是来自天堂的良善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之间的平衡;这意味着它是一种属灵的平衡,本质上是一种自由。属灵的平衡之所以本质上是一种自由,是因为它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之间的一种平衡,而这些都是属灵的。因此,要么意愿良善,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思想真理,要么思想虚假,并且选择这一个,而非那一个的能力就是我在此所论述的自由。主将这种自由赐予每个人,从不拿走。事实上,它凭其源头而属于主,并不属于人,因为它来自主。尽管如此,它仍连同生命一起被赐予人,仿佛是他的。这样做是为了人能拥有被改造和得救的能力;因为没有自由,就不可能有改造或得救。凡有一点理性洞察力的人都能看出,能思想好的或坏的、诚实或不诚实、公义或不义是人自由的一部分;还能看出,由于约束其外在的属灵、道德和文明的法则,他的言行可以是良好、诚实和公义的,而非不好、不诚实和不义的。由此可见,正是人的灵在思考和意愿,也就是处于自由,而非他那说话和行动的外在,除非这外在遵行上述法则。
427.人死后一进入灵人界,就被主仔细分门别类。恶人立刻与他们在世时的主导爱所在的地狱社群相联;善人则立刻与他们在世时的爱、仁与信所在的天堂社群相联。不过,尽管他们被如此分开,但所有活在肉身时曾是朋友和熟人的人,尤其妻子和丈夫,以及兄弟姐妹,仍可相聚并一起交谈,只要他们有这种渴望。我曾看见一位父亲与他的六个儿子交谈,并认出他们;还看见其他许多人与他们的亲朋好友重逢。然而,他们因在世时的生活而性情各异,故不久之后就分离了。但那些从灵人界转入天堂或地狱的人若没有因相似的爱而具有相似的性情,就不再看见或认识彼此。他们之所以在灵人界看见彼此,在天堂或地狱却看不见,是因为那些在灵人界的人被带入一个接一个的状态,这些状态就像他们活在肉身时所经历的那种。但之后所有人都被带入与他们的主导爱相一致的永恒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与人之间只能凭爱的相似性认出彼此;因为这时,相似性结合,非相似性分离(参看41-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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