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六十三、人的自由取决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
597.我刚才描述了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并说明该平衡是来自天堂的良善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之间的平衡;这意味着它是一种属灵的平衡,本质上是一种自由。属灵的平衡之所以本质上是一种自由,是因为它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之间的一种平衡,而这些都是属灵的。因此,要么意愿良善,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思想真理,要么思想虚假,并且选择这一个,而非那一个的能力就是我在此所论述的自由。主将这种自由赐予每个人,从不拿走。事实上,它凭其源头而属于主,并不属于人,因为它来自主。尽管如此,它仍连同生命一起被赐予人,仿佛是他的。这样做是为了人能拥有被改造和得救的能力;因为没有自由,就不可能有改造或得救。凡有一点理性洞察力的人都能看出,能思想好的或坏的、诚实或不诚实、公义或不义是人自由的一部分;还能看出,由于约束其外在的属灵、道德和文明的法则,他的言行可以是良好、诚实和公义的,而非不好、不诚实和不义的。由此可见,正是人的灵在思考和意愿,也就是处于自由,而非他那说话和行动的外在,除非这外在遵行上述法则。
537.首先,有必要说说这种平衡。众所周知,当两股力量相互作用,且一方的反作用和抵制,正如另一方的作用和推动时,由于两边的力量均等,所以也就没有任何力量。这时,第三股力量就能完全控制并很容易地起作用,仿佛根本没有任何阻力。
天堂与地狱之间就存在这种平衡;然而,它不像是两个体格相当、力量均等的人之间的那种平衡,而是一种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虚假对真理、邪恶对良善的平衡。源于邪恶的虚假不断从地狱发出,源于良善的真理不断从天堂发出。正是这种属灵的平衡使得人在自由中思考和意愿;因为凡人所思和所愿的,要么涉及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要么涉及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
因此,当处于这种平衡时,人就处于要么容许或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及其虚假,要么容许或接受来自天堂的良善及其真理的自由。人人都被主保持在这种平衡中,因为主既掌管天堂,也掌管地狱。后面我将在专门章节解释为何主通过这样一种平衡将人保持在这种自由中,为何不凭神性大能将邪恶与虚假从他那里拿走,将良善与真理植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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