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六十三、人的自由取决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
597.我刚才描述了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并说明该平衡是来自天堂的良善与来自地狱的邪恶之间的平衡;这意味着它是一种属灵的平衡,本质上是一种自由。属灵的平衡之所以本质上是一种自由,是因为它是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之间的一种平衡,而这些都是属灵的。因此,要么意愿良善,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思想真理,要么思想虚假,并且选择这一个,而非那一个的能力就是我在此所论述的自由。主将这种自由赐予每个人,从不拿走。事实上,它凭其源头而属于主,并不属于人,因为它来自主。尽管如此,它仍连同生命一起被赐予人,仿佛是他的。这样做是为了人能拥有被改造和得救的能力;因为没有自由,就不可能有改造或得救。凡有一点理性洞察力的人都能看出,能思想好的或坏的、诚实或不诚实、公义或不义是人自由的一部分;还能看出,由于约束其外在的属灵、道德和文明的法则,他的言行可以是良好、诚实和公义的,而非不好、不诚实和不义的。由此可见,正是人的灵在思考和意愿,也就是处于自由,而非他那说话和行动的外在,除非这外在遵行上述法则。
70.由于那些属于主在天上的教会之人和那些将属于祂在地上的新教会之人唯独承认为天地之神,所以启示录第一章单单论述主;在接下来的这两章,唯独主向众教会说话,唯独祂会赐下永生的福分。唯独主向众教会说话,这一点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说的。(启示录2:8)
你要写信给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启示录2:12)
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光明铜的神之子说的。(启示录2:18)
你要写信给撒狄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有神的七灵和七星的说的。(启示录3:1)
你要写信给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神圣、真实、拿着大卫钥匙的说的。(启示录3:7)
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说的。(启示录3:14)
这些经文取自第一章,唯独论述主,那里所有这些事都用来描述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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