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13.⑹一切神性工作都关注无限和永恒。在天上和地上所看见的事物中有许多这方面的证据。无论在天上还是在地上,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没有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永远也不会有;同样,永远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心智。因此,有多少人,多少天使,就有多少面孔,多少心智。任何人,虽然都包含构成其身体的无数部分和构成其心智的无数情感,但他里面永远不会有一样东西与别人里面的完全相似或相同。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这种情形同样存在于自然界的每个细节里面。这种无限多样性就在细节中,因为它们都来源于无限的神性。因此,一个无限的形像无处不在,好叫神性可以视一切事物为祂自己的工作,同时一切事物作为祂的工作可以关注神性。
为说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如何关注无限和永恒,我们举一个很平凡普通的例子。任何种子,无论是树种,谷种还是花种,都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它能无限繁殖,并且持续到永远。一粒种子会产出许多粒,或五粒,或十粒,或二十粒、一百粒,其中每粒种子又产出更多种子。一粒种子如此结实,只需一个世纪,就会覆盖地球的整个地表,甚至覆盖数以万计的星球地表;这些种子被如此创造,以致它们能持续到永远。由此明显可知,它们是如何包含无限和永恒的形像,或说无限和永恒的概念是如何在它们里面的;其它所有例子也一样。天使天堂是宇宙万物为之创造的目的,因为人类正是由于这个目的而存在的,人类是创造可见的天和它所包括的星球过程中所关注的目的。因此,这神性工作,即天使天堂,主要关注无限和永恒,因而关注它永无止境的繁衍,因为神性本身就住在其中。由此清楚可知,人类永远不会停止,因为人类若真的停止,神性工作就会局限于一定数量,从而不再关注无限。
4574.“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表良善和良善的神性形式。这从“民族”和“一群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教会的良善(参看1259, 1260, 1362, 1416, 1849节);“一群民族”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或也可说,良善的形式;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良善的神性形式。
我首先要说明何为良善的形式,然后说明“一群民族”表示这类形式。之所以说源于良善的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是因为它们只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良善。凡以其它方式设想真理的人,尤其将它们与良善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真理。真理的确看似与良善分离,因而似乎是独自的形式。然而,它们只是在那些没有处于良善的人,或那些不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的人看来是这样。因为人是如此被造的,他的理解和意愿可以构成一个心智;当理解与意愿行如一体,也就是此人按自己的意愿思考和说话,并由此行事时,它们就构成一个心智;在这种情况下,其理解中的思维就是其意愿的形式。理解中的思维被称为真理,因为真理其实属于理解;而意愿中的渴望则被称为良善,因为良善其实属于意愿。由此可知,就本身而言,理解只是被赋予表面形式的意愿。
不过,由于“形式”这个术语带有人类哲学的意味,所以举一个例子有助于说明真理就是良善所到的形式。日常生活(无论公众的还是私人的)的两种美德,是正直和得体。正直是指在日常生活中衷心渴望别人好,而得体是指在言谈举止中表明这种正直。因此,就本身而言,得体只是正直所取的形式,因为这是得体的起源。既如此,那么当正直通过得体,也就是通过言谈举止以得体的方式来表现自己时,正直可见于得体行为的每一个细节,以致凡通过言谈所说的,或通过举止所展现的,都被看作正直,因为一切都是形式或形像,正直便通过这些形式或形像来显现。正直和得救以这种方式如同本质及其形式,或本质之物与形式之物那样构成一体。但是,如果有人把正直与得体割裂开来,也就是向同伴意愿邪恶,却又在言谈举止上向其示好,那么他的言谈举止中就不再有任何正直了,无论他如何试图通过得体来表现正直的形式。这是缺乏正直,凡有洞察力的人都如此称呼它,因为这种正直要么是伪装的,要么是虚夸的,要么是诡诈或骗人的
由此可见,真理与良善是何情形。因为属灵生活中的真理好比日常生活中的得体,属灵生活中的良善好比日常生活中的正直。由此明显可知,真理是良善的形式时是何性质,与良善分离时又是何性质。它们若不来自良善,就是来自某种邪恶,是邪恶的形式,无论它们如何伪装成良善的形式。至于“一群民族”表示良善的形式,这从“民族”的含义可以看出来,“民族”是指良善,如刚才所述。因此,“一群民族”或民族的会众,表示它们的一种集合,这种集合只是一种形式;这就是真理,如前所示。由于所表示的是真理,而“民族”表示良善,故经上不仅说“一个民族”从他而来,还说“一群民族”从他而来。否则,只采用一种说法就足够了。此外,在圣言中,“一群”、“会众”和“增多”论及真理。关于“增多”或“繁多”,可参看前文(参看43, 55, 913, 983, 2846, 2847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