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13

13.⑹一切神性工作

13.⑹一切神性工作都关注无限和永恒。在天上和地上所看见的事物中有许多这方面的证据。无论在天上还是在地上,永远没有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没有两张完全相同的面孔,永远也不会有;同样,永远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心智。因此,有多少人,多少天使,就有多少面孔,多少心智。任何人,虽然都包含构成其身体的无数部分和构成其心智的无数情感,但他里面永远不会有一样东西与别人里面的完全相似或相同。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这种情形同样存在于自然界的每个细节里面。这种无限多样性就在细节中,因为它们都来源于无限的神性。因此,一个无限的形像无处不在,好叫神性可以视一切事物为祂自己的工作,同时一切事物作为祂的工作可以关注神性。

为说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如何关注无限和永恒,我们举一个很平凡普通的例子。任何种子,无论是树种,谷种还是花种,都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它能无限繁殖,并且持续到永远。一粒种子会产出许多粒,或五粒,或十粒,或二十粒、一百粒,其中每粒种子又产出更多种子。一粒种子如此结实,只需一个世纪,就会覆盖地球的整个地表,甚至覆盖数以万计的星球地表;这些种子被如此创造,以致它们能持续到永远。由此明显可知,它们是如何包含无限和永恒的形像,或说无限和永恒的概念是如何在它们里面的;其它所有例子也一样。天使天堂是宇宙万物为之创造的目的,因为人类正是由于这个目的而存在的,人类是创造可见的天和它所包括的星球过程中所关注的目的。因此,这神性工作,即天使天堂,主要关注无限和永恒,因而关注它永无止境的繁衍,因为神性本身就住在其中。由此清楚可知,人类永远不会停止,因为人类若真的停止,神性工作就会局限于一定数量,从而不再关注无限。

属天的奥秘 #9809

9809.“叫他给我

9809.“叫他给我供祭司的职分”表主的一个代表。这从“祭司的职分”的含义清楚可知,“祭司的职分”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作为救主所履行的各种服务。凡祂作为救主所行的一切都出于神性之爱,因而出于神性良善而行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爱的一个方面。也正因如此,“祭司职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既有神性良善,也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存在于主里面,因而是祂的本质存在,在圣言中被称为“耶和华”。但神性真理是从主发出的,因而是来自那本质存在的显现,在圣言中由“神”来表示。来自祂自己的显现仍是祂自己,故主也是神性真理,就是祂在众天堂里面的神性。众天堂从祂形成,因为那里的天使是祂神性的接受者;属天天使是从祂发出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但属灵天使是源于那良善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由此可见祭司职分代表的是属于主的什么东西,国王职分代表的是属于主的什么东西,即:祭司职分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国王职分代表源于那良善的神性真理。
  祭司职分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代表主作为救主所履行的各种服务,这一点从下列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耶和华必将力量的杖从锡安送出来,在你仇敌中间掌权。你的民要在你能力的日子,以圣洁的美丽甘心献上自己。从晨曦的胎腹你就有了你那青春的甘露。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主在你的右手边;在祂发怒的日子,必击打列王。祂在列族中施行审判,用死尸充满各地;祂必击打大片地上为头的。祂要喝路旁的溪水,因此必抬起头来。(诗篇110:1-7)
  这些描述表明,主作为一个祭司是什么,因而在主里面,祭司职分代表什么,即拯救人类的整个工作。因为这段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在世时与地狱的争战,祂通过这些争战为自己获得胜过地狱的神性全能,祂凭这神性全能拯救人类,如今也拯救所有接受祂的人。经上论到主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的原因,就是这拯救本身,因为实现这种拯救背后的动力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麦基洗德”表示“公义的王”;主被如此称呼是因为,祂变成了公义,从而变成救恩,正如前面所示(9715节)。
  不过,由于这篇诗篇中的每一个词语或声明都包含了关于主在世时的争战的奥秘,若无内义,这些奥秘就无法揭示出来,所以在此对它们作一个简要的解释。“耶和华对我主说”表示主题是在世时的主。“主”在此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2:41-43),马可福音(12:35, 36),路加福音(20:41-44)。“你坐在我的右手边”表示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所行使的全能,那时主是神性真理,祂进入神性真理并用它赢得战争。“坐在右手边”表示一种能力的状态,当论及神性时,表示全能(参看3387, 4592, 4933, 7518, 7673, 8281, 9133节);良善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是通过真理来行使的(6344, 6423, 8304, 9327, 9410, 9639, 9643节)。
  “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表示直到存在于地狱并源于它们的邪恶被征服并服从于祂的神性能力。“耶和华必将力量的杖从锡安送出来”表示那时从属天良善所获得的能力,“锡安”表示这种良善(参看2362, 9055节)。“在你仇敌中间掌权”表示这良善向邪恶掌权。邪恶就是仇敌,因为它们与神性对立,尤其与主对立。“你的民要在你能力的日子甘心献上自己”表示那时进行争战的神性真理。“以圣洁的美丽”表示源于神性良善。“从晨曦的胎腹你就有了你那青春的甘露”表示从神性良善本身成孕,祂从这良善而拥有神性真理。“。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表示确定无疑的事。
  “你永远为祭司”表示祂里面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具有同样的性质。“麦基洗德”表示“公义的王”,因而表示通过争战和胜利而变成公义的耶和华(9715节)。“主在你的右手边”表示那时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祂通过神性真理行使全能,如前所述。“在祂发怒的日子,必击打列王”表示那时对虚假的摧毁;“发怒的日子”是指祂与邪恶争战并摧毁它们的时候。“王”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2015, 2069, 4575, 4581, 4966, 5044, 5068, 6148节)。“祂在列族中施行审判”表示对邪恶的驱散;因为“列族”是指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邪恶(1259, 1260, 1849, 6005节)。“用死尸充满(各地)”表示由此导致的属灵死亡,也就是真理和良善的完全剥夺。“祂必击打大片地上为头的”表示将地狱的自我之爱扔进地狱,以及对这爱的诅咒。“祂要喝路旁的溪水,因此必抬起头来”表示通过对真理的推理而努力从那里起来。当世人阅读这段诗篇时,这就是天上的人在这些话里面所感知到的含义。
  由于祭司职分是主出于神性之爱拯救的一切工作,所以对神的一切敬拜也属于祭司职分。在这种时候,敬拜的行为主要在于献燔祭、祭物和素祭,将陈设饼或脸饼摆在桌子上,每天点灯,烧香,因而在于为百姓赎罪,以及赦罪。此外,当祭司同时也是先知时,他们的职分还在于解释神的律法,施行教导。亚伦和他的儿子所履行的这一切职责从经上对摩西确立祭司职分的描述明显看出来;显而易见,这一切职责都是主的拯救行为的代表。这一切也解释了为何属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祭物和素祭的份被赐给亚伦;各种初熟的果子,以及十分之一同样如此(参看出埃及记29:1-36; 利未记7:35-36; 23:15-21; 27:21; 民数记5:6-10; 18:8-20, 25至末尾; 申命记18:1-5)。头生的也被赐予,利未人则取代人中一切头生的,作为礼物被赐给亚伦(民数记1:47; 3:9),因为他们属于耶和华(民数记3:12-13, 40-45)。
  由于就拯救的整个工作而言,主由大祭司来代表,拯救工作本身由被称为祭司职分的他的职分来代表,所以百姓当中的产业和份没有被赐给亚伦和他的儿子;因为经上说耶和华神是他们的产业和份(民数记18:20),也没有赐给利未人的任何份,因为他们属于亚伦(民数记26:58-63; 申命记10:9; 18:1, 2)。事实上,百姓代表天堂和教会,而亚伦和他的儿子,并利未人代表构成天堂和教会的爱和信之良善,因而代表主,而主是这良善的源头。因此,祂将这地作为产业赐给百姓,但没有赐给祭司,因为主存在于百姓里面,但不在作为单个人的他们当中。
  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也含有类似的意思:
  你们倒要称为耶和华的祭司,人必称你们为我们神的仆役。你们必吃列族的财物,因得他们的荣耀自夸。(以赛亚书61:6)
  “吃列族的财物”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因得他们的荣耀自夸”表示享有真理的益处,因而拥有良善和真理所赋予的喜乐和幸福。“民族”或“外邦人”表示良善(参看1259, 1260, 4574, 6005节);“荣耀”表示来自神性的真理(9429节)。
  圣言中的各个地方提到一系列的“王、祭司”,还提到“王、首领、祭司、先知”。但在这些地方,就内义而言,“王或君王”表示整体上的真理;“首领”表示首要真理;“祭司”表示整体上的良善;“先知”表示教义;如在下列经文中,启示录: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5:10)
  耶利米书:
  以色列家和他们的君王、首领、祭司、先知也都照样羞愧。(耶利米书2:26)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君王的心和首领的心都要消灭;祭司都要惊奇,先知都要诧异。(耶利米书4:9)
  又:
  到那时,人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都取出来。(耶利米书8:1)
  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王”表示整体上的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 4581, 4966, 5044, 6148节);“首领”表示首要真理(1482, 2089, 5044节);“祭司”表示良善(1728, 2015e, 3670, 6148节);“先知”表示源于并涉及这些事物的教义(2534, 7269节)。主的国王职分或王权也由祂的名字“基督”、“受膏者”、“弥赛亚”来表示;祂的祭司职分则由祂的名字“耶稣”来表示,因为“耶稣”表示“救主”或“救恩”,对此,经上在马太福音中如此记着:
  主的使者在梦中向约瑟显现,说,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马太福音1:21)
  由于拯救的工作属于祭司职分,所以为百姓的赎罪的大祭司职分具有同样的代表(利未记4:26, 31, 35; 5:6, 10, 13, 16, 18; 9:7; 15:15, 30)。
  邪恶绝无可能与良善联结在一起,因为它们互相排斥,故每当亚伦和他的儿子供祭司职分时,无论在祭坛旁,还是在会幕中,经上都给他们规定了各种洁净行为。经上还规定,大祭司除了处女之外,不可娶任何人,不可娶寡妇或被休的妇人,或妓女(利未记21:13-15);亚伦的子孙当中,凡有污秽的,若吃了圣物,就要被剪除(利未记22:2-9);亚伦的种当中,凡有残疾的,都不可献食物(利未记21:17-21);大祭司不可用用剃刀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不可用任何死尸,甚至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不可出圣所(利未记21:10-12)。如前所述,经上之所以制定这些和其它许多律法,是因为大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邪恶不可能与它联结,因为良善躲避邪恶,邪恶则惧怕良善,如同地狱惧怕天堂;因此,它们彼此联结是不可能的。
  但至于真理,它则具有这样的性质:虚假能与它联结;不过,含有邪恶在里面的虚假不能,唯有含有良善在里面的虚假才能。也就是说,它能与存在于小孩子、尚处于纯真年龄的男孩女孩,以及无知的正直外邦人身上的那种良善联结;它能与存在于所有虽停留于圣言的字义和源于它的教义,但仍以生活的良善为目的之人身上的那种良善联结。因为作为目的的这种良善会驱走虚假的一切恶毒,或说从虚假中驱散一切向恶的倾向,以这种方式来使用虚假:它使虚假表面看似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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