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15.教会里的人持有这些观念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以为在最后审判之前,没有人会上天堂或下地狱;并且他们所以为的最后审判是这样:到那时,可见的世界会毁灭,一个新的世界将要出现;灵魂将返回它的肉体,人因它们的结合而再次作为人活着。这种信念牵涉到关于天使的另一个信念,即:他们是起初被造的;因为相信在世界结束之前,没有人上天堂或下地狱,就不可能相信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
但为叫人确信事实并非如此,我蒙允许与天使相交,还与地狱里的人交谈,这种互动如今已经进行许多年了,有时甚至从早上一直持续到晚上;我以这种方式得到关于天堂和地狱的指教。这是为了让教会之人对审判之日的复活,在此期间灵魂的状态,以及天使和魔鬼的性质不再持守错误的信仰。这些信仰都是虚假的,故充满黑暗;对那些出于自己的聪明思想这类事的人来说,这些信仰会导致怀疑,最终导致否认。因为他们心里说:“如此浩瀚的穹苍,如此众多的星辰,如何能与日月一道毁灭和消散?比地球还大的众星如何能从天上坠落于地?被虫子吃光、腐烂净尽并分散于四风的尸体如何能为自己的灵魂再次收聚?而在此期间,灵魂又在哪里?没有在身体中所拥有的感觉,灵魂算什么呢?这些和许多类似问题因无法理解,故成了不可信的。对许多人来说,这些问题甚至摧毁了对人的永生、天堂和地狱,以及教会信仰的其它一切原则的信念。
这种摧毁从问下面这些话的人身上明显看出来,即:有谁从天上来告诉我们这是真的?什么是地狱?它真的存在吗?人永远被火折磨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审判之日?人们岂不是徒然等候数百年了吗?以及涉及否认这一切的更多问题。为防止如此思想的人(如大多数因拥有世俗的专业知识而被视为博学,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所行的那样)不再扰乱并迷惑信仰和心思都很简单的人,在神、天堂、永生和相关主题上带来地狱的黑暗,主打开我灵的内层。这使得我与所有活在肉身时我所认识并已死去的人交谈成为可能;其中,有的交谈了数天,有的交谈了数月,有的交谈了一整年。我还与其他许多人交谈过,这些人保守来说也有十万,他们当中有很多在天堂的,也有很多在地狱的。
我与过世才两天的人也有过交谈,告之其葬礼正在筹备;对于葬礼,他们说,他们很高兴能够脱去为肉体及其在世上的功能而服务于他们的东西,并想让我说,他们没有死,而是仍作为人活着,和以前一样,只是从一个世界跨入另一个世界。他们说,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有任何损失,因为他们仍拥有跟以前一样的一个身体和身体感觉,也有跟以前一样的一个理解力和一个意愿;因此,他们的思维和情感,感官知觉,快乐和欲望都跟世上的一样。
大多数刚刚死去的人,当发现自己仍作为人活着,和以前一样,并处于相似的状态时,都因还活着而有喜从天降的感觉,声称他们从来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样。每个人死后的生命状态一开始都和在世时一样,但会逐渐发生变化,或进入天堂或进入地狱。他们也非常惊讶他们以前对自己死后的生命状态如此无知和盲目,更惊讶的是,教会成员竟然也如此无知和盲目;而在全世界所有人当中,他们是最应该在这些问题上得到光照的。
这时,他们才第一次看到这种盲目和无知的原因。也就是说,外在事物,就是世俗和肉体事物,如此占据并充满他们的心智,以致他们无法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看见超越教会教义的教会事物。因为当肉体和世俗事物如今天那样受到欢迎和热爱时,纯粹的黑暗就从这些事物流入,充满凡想要超越其教会教义的规定而思想天上事物之人的心智。
3451.“他们说,我们明明地看见耶和华与你同在”表示他们知道神性存在于它(圣言的字义)里面。这从“明明地看见”和“耶和华与你同在”的含义清楚可知:“明明地看见”是指发现,因而确切地知道;“耶和华与你同在”是指神性存在于它里面。如前所述(3447节),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圣言的字义与内义的和谐一致,因而是亚比米勒、亚户撒和非各所表示的信之教义事物与内义的和谐一致,只要这些教义事物取自圣言的字义。因此,主题是主在地上的国度与在天上的国度,因而与主通过圣言实现的结合。因为圣言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自己,在内义上是指主在天上的国度本身,在字义上则指主在地上的国度本身,如前所述。
关于主在地上的国度,也就是祂的教会,情况是这样:由于它的教义事物取自圣言的字义,所以就这些教义事物而言,它不可避免地各不相同,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一个会众声称这个观念是信之真理,因为它在圣言中就是这么说的;而另一个会众则声称那个观念是真理,因为它在圣言中也是这么说的,等等。结果,主的教会因其教义事物取自圣言的字义而在各地都是不同的。不仅会众,有时连一个会众之内的个体也都是不同的。尽管如此,信之教义事物上的不同并不妨碍教会成为一个教会,只要所有人在意愿并实行良善上都是一致的。
例如,如果有人承认这样的教义事物,即:仁是信的产物,同时要过对邻之仁的生活,那么诚然,他在教义上并未处于真理,但在生活上仍处于真理;因此,他拥有主的教会或国度在自己里面。再如,如果有人根据圣言的字义(马太福音10:41, 42; 25:34-36,以及其它地方)声称为了在天上获得赏赐,就要行出良善;但他在行善时从未想过功德,那么他同样在主的国度,因为他在生活上处于真理。这是他在生活中真实的样子,所以他很容易允许自己被教导:没有人能赚得天堂,或凭功德上天堂,功德被置于其中的行为不是良善。其它例子也一样。因为字义具有这种性质:在许多经文中,它似乎自相矛盾;原因在于,字义包含真理的表象,而真理的表象适合那些专注于外在事物的人,因而适合那些还充满世俗事物,甚至充满肉体爱欲的人。
所以此处通过“亚比米勒”论述了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并且如前所述(3447节),视信为得救的本质之人,还论述了他们的教义事物与内义的和谐一致。显然,这些人也通过字义与天堂和主结合,只要他们处于良善,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虽在教义上视信为本质,但仍在生活上视仁为本质。因为当他们拥有他们称之为信本身的对主的信心或信靠时,就处于对主之爱的情感,因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即:构成教会的,不是教义,而是仁爱(809, 916, 1798, 1799, 1834, 1844节)。教义事物一文不值,除非人们照之生活(1515节)。教会在真理上各不相同,但通过仁爱而为一(3267节)。有一种平行关系存在于主与人类之间,不过是在与良善有关的属天事物方面,而不是在与真理有关的属灵事物方面(1831, 1832节)。教义只有一个,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3445节)。如果所有人都拥有仁爱,那么教会将是一个,即便他们在敬拜和教义事物上各不相同(809, 1285, 1316, 1798, 1799, 1834, 1844, 2982节)。如果所有人都拥有仁爱,那么教会将类似主在天上的国度(2385节)。天堂包含良善和真理的无数种类,但它们仍通过和谐一致而构成一体,就像人体的各个器官和肢体一样(684, 690, 32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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