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2.在圣言中,提及天地毁灭的经文如下:
你们要向天举目,观看下面的地;因为天必像烟气而消散,地必如衣服渐渐破旧。(以赛亚书51:6)
看哪,我要造新天新地;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以赛亚书65:17)
我要造新天新地。(以赛亚书66:22)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天就挪移,好像书卷被卷起来。(启示录6:13, 14)
我又看见一个大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启示录20:11)
我又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已经过去了。(启示录21:1)
在这些经文中,“新天”不是指可见的天,而是指人类聚集所在的真实天堂。因为天堂是由基督教会开始以来的所有人类形成的;但住在那里的,不是天使,而是具有各种宗教信仰的灵人。这个天正是即将废去的“先前的天”;下文会详细解释它是如何废去的;在此仅提及这些以说明何谓即将废去的“先前的天”。凡思维受到一点光照的人都能看出,它不是指星空,就是此处所说的创造的浩瀚穹苍,而是指灵义上的天,就是天使和灵人所住的地方。
1736.主是耶和华,在此被称为“至高神”,这一点从圣言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因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这里明确指出,“以色列的救赎者和圣者”,唯独是主,是“万军之耶和华”和“全地之神”。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又:
耶和华说,我必帮助你,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1:14)
“以色列的圣者”和“以色列的神”这些名称多次出现。主就是以色列的圣者和以色列的神,这一点从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明净。(出埃及记24:10)
犹太教会并不承认和称呼其他人为耶和华,因为犹太教会敬拜一位神耶和华,更重要的是,犹太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都代表祂(尽管他们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这一点),并且就内义而言,圣言的一切事物都以祂为它们的含义。以赛亚书:
祂必永远吞灭死亡;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必擦去所有脸上的眼泪。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8-9)
这论及主的降临。
又:
看哪,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用膀臂聚集小羊羔抱在怀中,又引导那乳养小羊的。(以赛亚书40:10-11)
这明显论及主,祂是“主耶和华(Lord Jehovih)”。“祂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表示祂将凭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牧养羊群”、“用膀臂聚集小羊羔抱在怀中,引导那乳养小羊的”都论及祂的爱或怜悯。
又:
创造诸天的耶和华,形成大地、作成它的神自己如此说;祂坚立大地,并非创造它为空虚;祂形成大地,是要给人居住;我是耶和华,再没有别的。不是我耶和华吗?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我以外,再没有人。(以赛亚书45:18, 21-22)
此处明显说,主是唯一的耶和华和神。“创造诸天,形成大地”是指重生,因此“天地的创造者”是指重生者(参看16, 88, 472节等);这就是为何主在各处被称为创造者,形成者和作成者。
又:
你是我们的父,因为亚伯拉罕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从万古而来。(以赛亚书63:16)
这明显论及主,唯独祂是“救赎主”。摩西五经:
你们要在祂面前谨慎,听从祂的声音,不可惹祂,因为祂必不容忍你们的过犯,因为我的名在祂中间。(出埃及记23:21)
“名”表示本质(参看144, 145节),“在中间”是指至内层(1074节)。
以赛亚书: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这明显论及主。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有智慧,在这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这也明显论及主。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到那日,必有唯一的耶和华,祂的名必为一。(撒迦利亚书14:9)
这明显论及主。“名”表示本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