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24

24.⑴自创世之初以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属天的奥秘 #1159

1159.“各随各的

1159.“各随各的舌头、宗族、民族”表示照着各自的性情;“(各随各的)舌头”表示照着各自的思维方式;“(各随各的)宗族”表示照着他们的正直;“(各随各的)民族”表示在总体上信仰和正直这两者方面。这从圣言中“舌头”、“宗族”和“民族”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舌头或语言”在内义上之所以表示一种思维方式或个人信仰,因而表示基本假设和说服,是因为舌头对应于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也就是对应于他的思维,正如结果对应于它的原因。不仅说话时人的思维进入舌头动作的流注是这种情形,而且天堂的流注也是这种情形。对此,我有亲身经历;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别处(1638, 3741:2, 4044, 4791, 4801节)予以陈述。
“宗族”在内义上表示正直,也表示仁和爱,这一点源于以下事实:属于相爱的一切事物在天堂就像血亲和姻亲关系,因而像宗族(参看685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属于爱或仁的事物被描述为“家”,以及“宗族”;无需在此停下来证实这一点。“家”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710节)。
“民族” 在此表示总体上信仰和正直这两者,这从圣言中“民族”或“列族”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正面意义上说,“民族”表示新的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因而表示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但从反面意义上说,它们表示邪恶和虚假。这同样适用于“家”、“宗族”和“舌头”,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得以证实。原因在于,上古教会分为单独的家庭、宗族和民族。一对夫妇和他们的子女,外加仆婢就构成一个家庭。许多紧邻的家庭构成一个宗族,而许多宗族则构成一个民族。因此,民族表示作为一个整体合在一起的所有宗族。这同样适用于天堂,只是那里的所有关系都取决于对主的爱和信(参看685节)。
“民族”在内义上的含义由此而来,即:“民族”是一个统称,涵盖了意愿和理解力的事物,或也可说爱和信的事物。然而,它们的含义取决于构成它们的宗族和家庭。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说明(470, 471, 483节)。由此清楚可知,“民族”表示总体上信仰和正直这两者,“各随各的舌头、宗族、民族”表示照着各人、宗族和民族的性情,他们的敬拜源于古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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