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24

24.⑴自创世之初以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属天的奥秘 #1462

1462.当论及主时

1462.当论及主时,“埃及”是指由这些概念、知识或认知构成的记忆知识;但当论及其他所有人时,是指总的记忆知识。这一点从埃及这个国家在圣言中的含义清楚可知(对此,前面多处提及,尤其1164, 1165节)。因为古教会在埃及,也在其它许多地方(1238节);当该教会在那个地区时,各种记忆知识在那里比其它任何东西都兴盛;这解释了为何“埃及”一直表示记忆知识。但在这些人渴望通过记忆知识进入信之秘密,因而凭自己的能力探究神性奥秘的真理之后,埃及便沉迷于法术,成了法术之地,因而表示扭曲真理并产生虚假及其衍生邪恶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19:11)。
“埃及”表示各种有用的记忆知识,因而在此表示由概念、知识或认知构成的记忆知识;这记忆知识能充当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器皿,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使埃及,就是各支派的房角石,误入歧途。(以赛亚书19:13)
此处埃及被称为“各支派的房角石”,它应当作为“各支派”所表示的信之事物的基础。同一先知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说迦南的语言,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每一城都必称为太阳城。当那日,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一座祭坛献给耶和华,在埃及的边界上必有一根柱献给耶和华。这都要在埃及地为万军之耶和华作记号和证据;他们因为欺压他们的人哀求耶和华,祂必给他们差来一位救主和首领,拯救他们。耶和华必被埃及所认识,到那日,埃及人必认识耶和华,也要献上祭物和素祭,并向耶和华许愿还愿。耶和华必击打埃及,又击打又医治,他们就回转归向耶和华;祂必应允他们的祷告,医治他们。(以赛亚书19:18-22)
此处在正面意义上所提到的“埃及”表示那些拥有记忆知识或事实,即属世真理,也就是属灵真理的器皿之人。
又:
当那日,必有从埃及通往亚述的大道,亚述要进入埃及,埃及也进入亚述,埃及人要服侍亚述。当那日,以色列必是第三,与埃及和亚述一起,成为地中间的祝福。因为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23-25)
此处“埃及”表示由属世真理构成的记忆知识;“亚述”表示推理或理性事物;“以色列”表示属灵事物;这一切按这个顺序一个接一个出现;所以经上说“当那日,必有从埃及通往亚述的大道”、“以色列必是第三,与埃及和亚述一起”。
以西结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作的,可以作你的大旗。(以西结书27:7)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拥有知识或认知;“绣花细麻布作的”表示包含在进行服务的各种记忆知识或世俗学科中的真理,因为记忆知识或世俗的事实属于外在人,理应为内在人提供服务。又:
主耶和华如此说,四十年终了以后,我必将埃及从他们分散到各民中招聚回来,我必把埃及被掳的人带回来。(以西结书29:13-14)
这些话,即“将埃及从他们分散到各民中招聚回来,把被掳的人带回来”,表示类似事物;这些话在许多地方也论及犹大和以色列。撒迦利亚书:
将来地上的各宗族中,凡不上耶路撒冷敬拜君王万军之耶和华的,必无雨降给他们。埃及宗族若不上来……(撒迦利亚书14:17-18)
此处也在正面意义上论到“埃及”,并且“埃及”具有类似含义。
“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人类智慧,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但以理书(11:43),在那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记忆知识被称为“金银的宝藏”,以及“埃及的宝物”。论到所罗门,经上说:“他的智慧超过所有东方人的智慧和埃及人的一切智慧”(列王纪上4:30)。所罗门为法老的女儿建造的房屋并不代表其它东西(列王纪上7:8等等)。
主在婴孩时被带入埃及,与此处“亚伯兰”(的旅程)所表相同。此外,祂被带到埃及也是为了祂可以实现关于祂所代表的一切事。就至内在的意义而言,雅各及其子孙迁到埃及代表主在来自圣言的知识或认知上接受的最初教导,这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马太福音中,经上论到主说:
有主的天使向约瑟梦中显现,说,起来!带着小孩子同祂母亲逃往埃及,在那里等我吩咐你。约瑟就起来,夜间带着小孩子和祂母亲退到埃及,在那里直到希律死了。这是要应验先知所说的话,说,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马太福音2:13-15, 19-21)
在何西阿书,论到这应许,经上说:
以色列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爱他,就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何西阿书11:1)
由此清楚可知,“孩子以色列”表示主;“我就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来”这句话表示当主是个孩子时,对祂的教导。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藉先知领以色列从埃及上来,他也藉先知而得保存。(何西阿书12:12-13)
此处“以色列”也表示主;“先知”表示一个施行教导的人,或一个教师,因而表示由知识、认知或宗教概念构成的教义。诗篇:
万军之神啊,求你使我们回转,使你的脸发光,我们便要得救。你从埃及带出一棵葡萄树,赶出列族,把这树栽上。(诗篇80:7-8)
这也论及主,祂在知识、认知或宗教概念方面被称为“从埃及带出的葡萄树”,祂正在这些知识或认知上接受教导,或说祂正在学习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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