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