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9231.“要把它丢给狗”表这些东西是不洁净的。这从“狗”的含义清楚可知,“狗”是指那些通过歪曲使信之良善不洁的人。因为在圣言中,一切动物皆表示诸如存在于人里面的情感和倾向,温驯有用的动物表示良善的情感和倾向,而凶猛无用的动物表示邪恶的情感和倾向。动物之所以表示这类事物,是因为外在人或属世人被赋予与动物相似的情感和倾向,还被赋予相似的欲望和感觉。但区别在于,人有一个内在,被称为内在人;这内在人与外在人如此不同且分离,以致它能看见存在于外在人中的事物,能支配并掌控它们,还能被提升到天堂,甚至提升到主那里,从而在思维和情感,因而在信和爱上与祂结合。这内在人与外在人如此不同且分离,以致死后它能与外在人分离,并且活到永远。人通过这些特征而与动物区别开来。但那些纯属世和感官人看不到这些事,因为他们的内在人向天堂关闭。因此,他们不知道如何区分人和动物,只知道人能说话;就连这点区别也被那些纯感官人视为无关紧要。
“狗”之所以表示那些通过歪曲使信之良善不洁的人,是因为狗吃不洁净的东西,还向人们吠叫,咬他们。这也解释了为何教会之外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的各个民族被犹太人称为“狗”,并被视为最卑贱的。他们被称为“狗”,这一点从主对希腊妇人,一个希利尼或叙利非尼基人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她的女儿被鬼附得甚苦,主说:
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说,主啊,是的。但是狗也吃它们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马太福音15:26, 27; 马可福音7:27, 28)
“狗”在此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儿女”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这是显而易见的。
同样在路加福音:
有一个富人,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天天奢华宴乐。又有一个穷人,名叫拉撒路,浑身生疮,被人放在富人门口,想得富人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并且狗来舔他的疮。(路加福音16:19-21)
“穿着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的富人”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他所穿的“紫色袍和细麻布衣服”是指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穷人”表示教会之内那些由于不知道真理而几乎没什么良善,然而却渴望接受教导的人(9209节);他被称作“拉撒路”,这是出自被主复活的拉撒路;论到他,经上说主“爱他”(约翰福音11:1-3, 5, 36);祂是主的“朋友”(约翰福音11:11);他“与主同坐席”(约翰福音12:2)。他“想得富人桌子上掉下来的零碎充饥”表示他渴望从教会中那些拥有大量真理的人那里学习一些真理;“舔他疮的狗”是指教会之外那些处于良善,尽管不是处于纯正的信之良善的人;“舔疮”是指尽可能地医治他们。
启示录:
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启示录22:15)
“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表示那些歪曲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经上之所以说他们在“城外”,是因为他们在天堂,或教会之外。“狗”表示被歪曲,从而变得不洁的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马太福音7:6)
申命记:
妓女所得的钱,或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申命记23:18)
“妓女所得的钱”表示被歪曲的信之真理,“狗所得的价”表示对信之真理的歪曲(参看2466, 2729, 4865, 8904节)。
大卫诗篇:
犬类围着我,恶党环绕我;他们扎了我的手、我的脚。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剑,救我的独一者脱离狗爪。(诗篇22:16, 20)
“狗”在此表示那些摧毁信之良善,故被称为“恶党”的人;“救灵魂脱离剑”表示把它从荒废信之真理的虚假中解救出来;“剑”是指荒废信之真理的虚假(参看2799, 4499, 6353, 7102, 8294节);“灵魂”是指信之生命(9050节)。由此也明显可知,“救独一者脱离狗爪”表示把它从荒废信之良善的虚假中解救出来。当经上说,人被狗拖去吃掉(列王纪上14:11; 16:4; 21:23, 24; 列王纪下9:10, 36; 耶利米书15:3)时,意思是说,他们要被不洁的东西毁灭。当有些人自比“死狗”(撒母耳记上24:14; 撒母耳记下3:8; 9:8; 16:9)时,意思是说,他们将被视为毫无价值,是要被逐出的那种人。至于“狗”还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77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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