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24

24.⑴自创世之初以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揭秘启示录 #291

291.“但愿祝福、

291.“但愿祝福、尊贵、荣耀、权能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世世无穷”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并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以及神性大能自永恒就在主里面,因而在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并通过祂而在那些身处天堂和教会的人里面。永恒之主就是耶和华,祂进入时间,取了人身,为要救赎和拯救人类(参看281节)。因此,“坐宝座的”表示永恒之主,被称为父;“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也就是子。由于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他们为一,故显而易见,这二者,或“坐宝座的和羔羊”都表示主。由于他们为一,故经上还说“羔羊在宝座中间”(启示录5:6;7:17)。当论及主时,“祝福”是指在祂里面并通过祂而在那些身处天堂和教会之人里面的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参看289节)。“尊贵、荣耀”是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249节);当论及主时,“权能”表示神性大能,这是显而易见的。所有这些都是主的,这一点从以下但以理书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权柄、荣耀、国度,各民、各族、各语言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不能废去,他的国永不灭亡。(但以理书7:13-14)
“亘古常在者”是指永恒之主,这一点从以下弥迦书经文明显看出来: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作掌权的。祂的根源从亘古,从往古之日就有。(弥迦书5:2)
还有以赛亚书中的经文: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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