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属天的奥秘 #5232

5232.“就是我和

5232.“就是我和膳长”表这两种感官能力。这从“酒政长”和“膳长”的代表清楚可知:“酒政长”,就是此处的“我”所指的,是指一般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参看5077, 5082节);“膳长”是指一般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5078, 5082节),因此,“我和膳长”表示这两种感官能力。我们之所以说“这两种感官能力”,是因为人里面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即意愿和理解力,这些与他里面的每一个事物有关。人里面之所以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是因为有两种元素构成天堂里的生命,即良善与真理。良善与意愿有关,真理与理解力有关。由此可见有两种元素构成属灵人,并使他在来世蒙福,即仁与信。因为仁本质上是良善,信本质上是真理;仁与意愿有关,信与理解力有关。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这二者,即良善与真理有关,它从这些存在并靠它们持续存在。
  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这两种元素有关,这一事实从热和光的存在看得非常明显。热与良善有关,光与真理有关;因此,属灵之热是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是信之真理。由于整个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这二者,即良善与真理有关,并且良善以热来代表,信以光来代表,所以谁都能自己判断出,人若唯独拥有信,没有任何仁,或也可说,唯独拥有对真理的理解,没有对良善的任何渴望,是什么样子,或是何品质。他岂不像冬天的情形?那时,虽然阳光明媚,但每一个事物都因缺乏热而处于蛰伏或休眠的状态。这就是唯独拥有信,没有爱之良善之人的状态。他会陷入寒冷和黑暗:陷入寒冷是因为他厌恶、反对良善;陷入黑暗是因为他由此厌恶、反对真理。事实上,厌恶、反对良善者,也厌恶、反对真理,无论他自己觉得如何不是如此;因为这种厌恶会将那种厌恶吸引到自己这一边。这就是那人死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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