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487.启11:2.“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表如目前这样的地上教会状态要被除去,不为人知。“殿外的院子”表示地上的教会,因为该教会在天堂,也就是“殿”之外(486节)。“要留下”表示要除去它,在此表示从天除去它,因为它的状态到了如此地步;“不用量”表示不去审查并知道它的性质(486节)。原因如下:“这是给了外邦人的,他们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殿外的院子”在此表示地上的教会,它仍是那样;这一点从本章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它被描述为“大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主的两个见证人就死在这城中,后来它在大地震中倒塌,死在其中的人有七千名;此外还有其它细节。
在圣言其它地方,“院子”(court)表示教会的外在;因为要进入耶路撒冷的圣殿本身,必须经过两个院子;由于“殿”表示教会的内在,故“院子”表示教会的外在;所以,来自外邦列国的外人被允许进入院子,但不许进入圣殿本身。并且由于“院子”表示教会的外在,所以它也表示地上的教会,以及最末端的天堂,因为地上的教会是天堂的入口,最末端的天堂同样是天堂的入口。
这也是以下经文中的“院子”所表示的:
你所拣选、住在你院中的,这人便为有福!我们必因你居所的美善、你圣殿的圣洁知足了。(诗篇65:4)
你们要赞美耶和华的名,站在耶和华殿中,站在我们神殿的院中。(诗篇135:1,2)
耶和华啊,你的居所何等可爱;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诗篇84:1,2)
当以称谢进入祂的门,以赞美进入祂的院。(诗篇100:4)
义人要发旺如棕树;他们栽于耶和华的家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篇92:12,13)
在你的院宇一日胜似千日;宁可在我神殿的门槛上站着。(诗篇84:10)
还有其它各处(如诗篇96:8;116:19;以赛亚书1:12;62:9;撒迦利亚书3:7;以西结书10:3-5)。关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院子(列王纪上6:36;7:12);关于新圣殿的院子(以西结书40:17-44;42:1-14,43:4-7);关于会幕外的院子(出埃及记2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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