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54

54.⑴何谓“巴比伦

54.⑴何谓“巴比伦”,其性质如何。“巴比伦”是指所有想利用宗教信仰掌权的人。利用宗教信仰掌权就是掌控人们的灵魂,从而掌控他们的属灵生命本身,并利用其宗教的神性事物为手段。一般来说,凡以掌权为目的,以宗教为手段的人就是巴比伦。这些人之所以被称为巴比伦,是因为这种统治,或宗教暴政始于古代;只是在一开始就被摧毁了。它的开始以城和塔,以及通天的塔顶来描述;对它的摧毁以变乱口音来描述,“巴别”之名由此而来(创世记11:1-9)。至于就圣言的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个故事的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所给出的解释(1283-1328节)。

在但以理书我们会看到,这种统治或说暴政在巴比伦再次开始,但这次却被确立下来;经上论到尼布甲尼撒说,他立起一个像,命令所有人拜它(但以理书3:1-30)。这也是伯沙撒及其大臣用尼布甲尼撒从耶路撒冷圣殿掠夺来的金银器皿饮酒,同时敬拜金银铜铁所造之神的意思。这就是为何墙上有字写着说:祂已数算,祂已称量,祂已分裂;当晚,这王自己就被杀了(但以理书5:1-31)。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用它们“饮酒”,同时敬拜金银铜铁所造的神,表示亵渎;墙上的字和王的死表示向那些利用神性良善和真理为手段的人所宣告的审判和毁灭。

经上在先知书有时也描述被称为“巴比伦”的人是何性质,如以赛亚书:

你必提这诗歌论巴比伦王说。耶和华折断了恶人的棍,辖制人的杖;路西弗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变得像至高者。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我必将巴比伦的名号和所余剩的人剪除,使她为麻鳽所得。(以赛亚书14:4-5, 12-13, 14-15, 22-23)

另一处:

狮子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她的一切雕像都打倒了。(以赛亚书21:9; 47:1-15; 48:14-20; 还可参看耶利米书50:1-3)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什么是“巴比伦”。

重要的是,要知道,当仁与信不复存在,自我之爱开始取代它们掌权时,教会就会变成巴比伦。因为自我之爱越是放任自由,就越冲上去,不仅想要统治它在地上尽可能压服的所有人,甚至还想统治天堂;而且到这时仍不罢手,竟要爬上神的宝座,将神的神性权柄据为己有。在主降临之前,这爱就是如此行的,这一点从上面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然而,主在世时,既通过他们完全变成偶像崇拜者,也通过在灵界对他们的最后审判而摧毁了这巴比伦。这就是先知书中关于“路西弗”的经文的意思;在这些经文中,他就是巴比伦,经上说:他被投入地狱(以赛亚书14:12-15;译注:经上将地狱译为阴间),“巴比伦倾倒了”(以赛亚书13; 21:1-10; 47; 耶利米书50-51);除此之外,经上还提到墙上的字和伯沙撒的死;以及从磐石中非人手凿出来的石头,这石头打碎了尼布甲尼撒所梦见的雕像(但以理书2:31-45)。

属天的奥秘 #8981

8981.“他主人若

8981.“他主人若给他一个女人”表在争战期间,被属灵层附于真理的良善。这从“主人”和“给他一个女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主人”在此是指属灵层,因为“主人”在此是指以色列人中的某个人,而“以色列人”表示那些系真正的属灵教会成员,也就是出于爱与情感,或也可说,出于仁爱行善的人(关于“以色列人”表示属灵教会成员,可参看6426,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 7957, 8234, 8805节;因此,“以色列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参看5414, 5801, 5803, 5806, 5812, 5817, 5819, 5833, 5879节);正因如此,这里的“主人”表示属灵层。“给他一个女人”是指将良善附于真理;因为“给”当论及一个女人时,表示附于……;“奴仆”是指充满教义真理,却未充满相应良善的人(8974节);而“女人”是指快乐(8980节),但在此是指良善,因为这良善被属灵层给予或附于那真理。来自属灵层的一切都称为“良善”,因为属灵层本身就是仁之良善(“女人”表示良善,参看915, 2517, 4823, 6014, 8337节)。它之所以表示在争战期间,是因为经上说,他主人若给他一个女人,那么在他服事结束的时候,这个女人要归主人。由此明显可知,在奴仆服事期间,这个女人是这个奴仆的,但服事结束后不是;因而在争战期间是,在争战之后不是;因为六年的服事表示劳苦和争战(8975节)。
谁看不出这个条例含有一个奥秘?没有人能知道这个奥秘,除非它被揭示出来。因为就外在形式而言,这种事似乎违背神的公义,即:当一个奴仆不再服事时,给他的这个女人要留给主人,然而一个女人应该永远归她的男人或丈夫。耶和华吩咐给以色列人的许多其它事,和这些事一样,似乎也是不公,如:他们向埃及人索要金银器皿,由此掠夺他们,此外还有在其各自地方所论述的其它类似性质的行为。但尽管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些规定似乎违背神的公义,如前所述,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它们是从天上的神性秩序律法那里产生的,这些律法是完美的公义律法本身。不过,这些律法是看不见,除非它们凭内义从字义中脱离出来。这条律例从中产生的律法是这样的:属灵良善无法与那些从小就局限于教会的外在事物之人联结,只能在他们经历争战期间被附在他们身上,而争战之后它就退去了。
为了把整个事情弄清楚(因为它是一个奥秘),必须对它作一个简要的解释。有些人从小就很少思想永生,也很少思想灵魂的救赎或福祉,只思想世俗的生活及其富足,然而仍过着一种良善的道德生活,也相信其教会教义的真理。他们成年后,只能通过争战期间属灵良善的依附而得以改造。然而,他们不能保留这良善,只能利用它来确认或强化其教义的真理。他们之所以具有这种品性,是因为在过去的生活中,这些人沉溺于各种世俗的爱;当这些爱深深扎根下来时,它们不允许属灵良善与真理结合,因为这些爱与这种良善完全格格不入。然而,当这些爱消退时,如当他们陷入焦虑、不幸、病患等时的情形,属灵良善就能占据这些人的思维。这时,对出于仁爱行善的一种情感就会进入,但这种情感只用来确认或强化教义真理,使它们更深地扎下根来。然而,它无法与真理结合。原因在于,所进入的这种仁爱的情感只充满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没有进入它的意愿部分,凡不进入意愿部分的,都不会被真理采纳,因而与它结合。因为当真理进入意愿时,因而当此人意愿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真理时,与人同在的良善与真理就实现结合。这时,真理第一次变成良善,或也可说,信第一次变成仁。
这一切在那些从小就沉溺于各种世俗的爱,然而却充满其教会的教义真理之人身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他们心智的意愿部分被这些爱占据,而这些爱完全是属灵良善的对立面,并且排斥这良善。当这些爱休眠时,如在前面所说的病患、不幸,或焦虑的状态下,因而在劳苦和某种争战期间所发生的情形,它们只允许它进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也就是进入他们的思维。这是藏在这条律例中的奥秘;由于这条律例因此是关于那些充满教义真理,却未充满相应良善之人的神性秩序的律法的代表,所以在代表性教会,它符合神的公义,甚至在外在形式上也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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