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最后的审判 #6

6.那些相信到最后审

二、人类在地上的繁衍将永不止息

6.那些相信到最后审判的时候,天地万物都要毁灭,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将取而代之的人,必由此从逻辑上得出这个结论:自此以后,人类的新生代和繁衍将要终止。因为他们认为,这标志着历史的结束,人们将处于不同于从前的状态。但由于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如前所示,故也可推知,人类将继续存在,繁衍将永不止息。

属天的奥秘 #2231

2231.“为要叫他

2231.“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随从他的家属,他们要遵守耶和华的道,行公义公平”表示仁与信的一切教义皆来自祂。这从“众子”、“家属”、“道”、“公义”和“公平”的含义清楚可知,这几个词归纳起来,或汇成一种意义,就表示仁与信的一切教义。因为“众子”表示所有处于真理的人,“家属”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道”表示他们被教导的信之教义,“公义”表示涉及良善的教义,“公平”表示涉及真理的教义。涉及良善的教义是仁之教义,涉及真理的教义是信之教义。
一般来说,教义只有一种,也就是说,只有仁之教义。因为如前所述(2228节),信的一切皆关注仁。仁与信之间的区别只是意愿善事与思想善事之间的区别(因为一个意愿善事的人也思想善事),因而只是意愿与理解力之间的区别。人若反思这个问题,就会知道,意愿是一回事,理解力是另一回事。这在学术界也是众所周知的,并且在那些意愿恶事,却出于思维谈论善事的人身上是显而易见的。谁都能从这些人身上清楚看出,意愿是一回事,理解力是另一回事;因此,人类心智被分成没有构成一个整体的两个部分。然而,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即:这两个部分应构成一个心智,并且它们之间不应有其它任何区别,打个比方说,只有如同火焰与火焰发出的光之间那样的区别。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就像火焰,一切感知和思维就像这火焰发出的光。因此,爱和仁要构成感知和思维的全部,也就是说,存在于它们的每一个部分里面。被称为信的,是对于爱和仁的本质的感知或思维。
但由于人类开始意愿恶事、仇恨邻舍,并实施报复和残忍行为,最终导致被称为意愿的心智部分完全损毁,所以人们开始区分仁和信,将属于其宗教的一切教义都归于信,并且只以“信”这一个词来称呼它们。最后他们甚至声称,人们仅凭信就能得救,而他们所说的信是指他们的教义。他们说,只要信这些教义,他们就会得救,无论他们如何生活。仁就这样与信分离,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打个比方说,信只是一种没有火焰的光,就像冬天里的光,这光如此冰冷,以至于地上的植被都枯萎凋亡。而源于仁的信就像春夏时节的光,这光使万物萌芽、开花。
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得知:爱和仁是属天的火焰,而信是这火焰发出的属灵之光。在来世,爱、仁、信也以这种方式呈现给感知和视觉,或说呈现给内眼和外眼,因为在来世,主的属天性质在天使面前显现为一道炽热的光辉,就像那太阳的光辉;而主的属灵性质则显现为这光辉所投射的光。这光辉和光照着属于天使和灵人的爱和仁的生活作用于他们的内层。这就是来世的快乐和幸福及其一切变化的源头。这一切表明唯信得救的断言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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