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十一、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
73.今后世界的状态将与目前一样;因为灵界发生的巨变不会给尘世的外表造成任何变化。所以世上还是有文明、政治事务,有和平、有条约、有战争,以及其它社会大小事务,一如从前。主说:
在末期必有战争,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并且到处要有饥荒、瘟疫和地震。(马太福音24:6, 7)
主不是说自然界中的这类事件,而是说与它们相对应的灵界事件。因为圣言中的预言并不涉及地上的国家和民族,因而不涉及它们之间的战争;也不涉及地上的饥荒、瘟疫或地震,只涉及与它们相对应的灵界事件。《属天的奥秘》一书解释了这些事件的性质,相关资料可参看下面的脚注。
然而,今后教会的状态将有所不同。表面上看,教会似乎还是那样,但内在将会不同。表面上看,各教会将和以前一样四分五裂,其教义也和以前一样各不相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宗教体系也是如此。但从今以后,教会里的人由于属灵自由的恢复,在思想信仰事物,因而思想与天堂有关的属灵事物方面将有更大的自由。因为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现已恢复秩序,而支持或反对神性事物的一切思维要么从天堂,要么从地狱流入:支持神性事物的思维从天堂流入,反对神性事物的思维从地狱流入。不过,人们将意识不到这种状态的变化,因为他们不反思它,事实上对属灵自由或来自灵界的流注一无所知。然而,这一切在天堂会被感知到,人们死后也能感知到。正因属灵的自由向人们恢复,所以圣言的预言现在得以披露出来,更内在的神性真理则通过它被揭示出来。在以前的状态下,人们不会明白灵义;即便有人明白,也会亵渎之。人们的自由取决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平衡,人们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被改造(参看HH597e节)。
脚注:
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争战(AC1659, 1664, 8295, 10455节)。因此,圣言中提到的一切战争武器,如“弓”、“剑”、“盾牌”等,都表示属灵争战中所用到的某种事物或武器(AC1788, 2686节)。在圣言中,“国”表示真理或虚假方面的教会(AC1672, 2547节)。“民族”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良善或陷入邪恶的人(AC1159, 1205, 1258, 1260, 1416, 1849, 4574, 6005, 6306, 6858, 8054, 8317, 9320, 9327节)。“饥荒”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的缺乏(AC1460, 3364, 5277, 5279, 5281, 5300, 5360, 5376, 5893节),也表示教会的荒凉(AC5279, 5415, 5576, 6110, 6144, 7102节)。“瘟疫”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废和结束(AC7102, 7505, 7511节)。“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变化(AC3355节)。
5826.“你们知道我的妻子给我生了两个儿子”表如果属灵良善就是教会所拥有的东西,那么内在良善与真理就会存在。这从以色列、拉结、约瑟和便雅悯的代表清楚可知:指着自己说这话的以色列是指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如刚才所述(5825节);拉结,即此处“给他生了两个儿子的妻子”是指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参看3758, 3782, 3793, 3819节);约瑟和便雅悯,即她所生的“两个儿子”,是指内在良善与真理,“约瑟”是指内在良善,“便雅悯”是指内在真理。
对此,即如果属灵良善是教会所拥有的东西,内在良善与真理便存在,情况是这样:“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是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的良善。人里面的这真理,或这真理之良善使他成为一个教会。当真理被植入他的意愿(他从以下事实察觉这事的发生,即:他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因为他的意图就是照真理生活)时,内在良善与真理便存在于他里面。当内在良善与真理存在于人里面时,他便拥有主的国在自己里面,因而就是教会;他同那些与他相似的人一起构成大型的教会。由此可见,为了使教会能成为教会,属灵良善,即真理之良善必须存在,单有真理是绝对不行的。如今教会却单凭真理而被称为教会,教会之间也单凭真理而彼此区分。要让每个人都扪心自问,真理若不以生活为目的,能否算是某种东西?教义事物若不关注这个目的,算什么呢?如十诫若脱离照之所过的生活,算什么呢?因为如果有人知道这些诫命,熟悉它们的全部意义,却过着与之相反的生活,那它们有什么用呢?它们有什么果效呢?它们不就是用来定某些人的罪吗?源于圣言的信之教义也是如此,它们是基督生活的戒律,因为它们也是属灵的律法。它们若不成为人们生活的指南,同样没有任何用处。要让人认真考虑一下自己里面的东西,看看除了进入他的真正生活的东西外,他里面还有没有能真正成为某种事物的任何东西;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生活,除了在他的意愿中之外,是否还在其它任何地方。
正因如此,主在旧约宣告,并在新约确认:一切律法和一切先知都建立在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之上,因而建立在生活之上,而不是建立在脱离生活的信仰之上,因而绝非建立在唯信之上,因此也不是建立在信心之上;因为没有对邻之仁,这种信心是不可能的。这种信心若看似存在于生命危在旦夕,或死到临头的恶人身上,便是一种虚假或人造的信心;因为在来世,这种人中间看不到这种信心的一丝痕迹,无论他们临死时多么热切地声称他们拥有信心。但信仰,无论你将它称为信心还是信靠,对恶人根本不起作用,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他们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从血生的”,是那些向仁爱施暴的人(参看374, 1005节),以及那些亵渎真理的人(4735节);“从肉欲生的”,是那些陷入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之人(3813节);“从人意生的”,是那些陷入虚假观念的人;因为“人”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从神生的”则是那些被主重生,因而处于良善的人。后者就是接待主的人;他们也是那些信祂名的人;祂赐权柄作神儿女的,正是他们,而不是前者。由此明显可知,唯独信对救恩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此外,人若要重生,变成一个教会,就必须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当真理变成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时,这事就会发生。这真理就是良善,被称为真理之良善,并不断产生新的真理;因为那时,它第一次结出硕果。从它产生或结出硕果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内在真理的,它所源于的良善被称为内在良善。事实上,任何东西在被植入意愿之前,都不会变成内在的,因为意愿才是人的至内在部分。只要良善与真理仍在意愿之外,只在理解力中,它们就在此人之外;因为理解力在外面,意愿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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