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SS103.古人当中有一部圣言,这一点从提到它,并从中摘录了一些内容的摩西明显看出来(民数记21:14, 15, 27–30);这部圣言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而它的预言部分则被称为“神谕”。摩西从这部圣言的历史部分引用了以下内容:
所以耶和华的战记上说,苏法的哇哈伯与亚嫩河,就是下到亚珥所住之地并靠近摩押边界的河道。(民数记21:14, 15)
在这部圣言,和在我们的圣言一样,“耶和华的战争”表示并详细描述了当主降世时,祂与地狱的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在我们圣言历史部分的许多经文中,像约书亚与迦南地各个民族的战争,以及以色列的士师和君王的战争,同样表示并描述了这些争战。
摩西从这部圣言的预言部分引用了以下内容:
所以那些发布宣言的说,你们来到希实本,愿西宏的城被建造、加固;因为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的城。它吞灭了摩押的亚珥,就是那些占据亚嫩高地的人。摩押啊,你有祸了!基抹的民哪,你们灭亡了;他使自己的儿子成为逃亡者,使自己的女儿被掳,归与亚摩利人的王西宏。我们用箭毁灭了他们;希实本就毁灭,直到底本,我们使他们荒废,直到挪法,这挪法直延到米底巴。(民数记21:27–30)
译者将标题改成了“作诗歌的”,但它应称作“神谕”或“预言”,这从希伯来语“moschalim”这个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它不仅表示箴言或比喻,还表示预言,如在民数记(23:7, 18, 24:3, 15)。在那里,经上说,巴兰题起诗歌,这也是一种预言,事实上是关于主的预言。他每次的神谕都被称为单数形式的“mashal”(译注:希伯来语,箴言或比喻的意思)。此外,摩西从这个源头引用的话不是箴言或比喻,而是预言。
这部古圣言和我们的一样,也是神性,或受神启的,这一点从耶利米书明显看出来,我们在那里会发现几乎一样的话:
有火从希实本发出,有火焰出于西宏中间,吞灭摩押的角和哄嚷人的头顶,摩押阿,你有祸了!基抹的民灭亡了,因你的众子都被夺去关押,你的众女也被关押。(耶利米书48:45–46)
除了这些书以外,大卫和约书亚都提到了古圣言的一本预言书,被称为雅煞耳书或义人之书。下面是大卫提到它的经文: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约拿单,并写下来,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看哪,它写在雅煞珥书上。(撒母耳记下1:17, 18)
下面是约书亚提到它的经文:
约书亚说,日头啊,你要停在基遍;月亮啊,你要止在亚雅仑谷。这事岂不是写在雅煞珥书上吗?(约书亚记10:12, 13)
此外,我还被告知,创世记头七章的内容也出现在这部古圣言中,并且非常完整,以至于一字不漏。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