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3451.“他们说,我们明明地看见耶和华与你同在”表示他们知道神性存在于它(圣言的字义)里面。这从“明明地看见”和“耶和华与你同在”的含义清楚可知:“明明地看见”是指发现,因而确切地知道;“耶和华与你同在”是指神性存在于它里面。如前所述(3447节),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圣言的字义与内义的和谐一致,因而是亚比米勒、亚户撒和非各所表示的信之教义事物与内义的和谐一致,只要这些教义事物取自圣言的字义。因此,主题是主在地上的国度与在天上的国度,因而与主通过圣言实现的结合。因为圣言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自己,在内义上是指主在天上的国度本身,在字义上则指主在地上的国度本身,如前所述。
关于主在地上的国度,也就是祂的教会,情况是这样:由于它的教义事物取自圣言的字义,所以就这些教义事物而言,它不可避免地各不相同,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一个会众声称这个观念是信之真理,因为它在圣言中就是这么说的;而另一个会众则声称那个观念是真理,因为它在圣言中也是这么说的,等等。结果,主的教会因其教义事物取自圣言的字义而在各地都是不同的。不仅会众,有时连一个会众之内的个体也都是不同的。尽管如此,信之教义事物上的不同并不妨碍教会成为一个教会,只要所有人在意愿并实行良善上都是一致的。
例如,如果有人承认这样的教义事物,即:仁是信的产物,同时要过对邻之仁的生活,那么诚然,他在教义上并未处于真理,但在生活上仍处于真理;因此,他拥有主的教会或国度在自己里面。再如,如果有人根据圣言的字义(马太福音10:41, 42; 25:34-36,以及其它地方)声称为了在天上获得赏赐,就要行出良善;但他在行善时从未想过功德,那么他同样在主的国度,因为他在生活上处于真理。这是他在生活中真实的样子,所以他很容易允许自己被教导:没有人能赚得天堂,或凭功德上天堂,功德被置于其中的行为不是良善。其它例子也一样。因为字义具有这种性质:在许多经文中,它似乎自相矛盾;原因在于,字义包含真理的表象,而真理的表象适合那些专注于外在事物的人,因而适合那些还充满世俗事物,甚至充满肉体爱欲的人。
所以此处通过“亚比米勒”论述了那些拥有信之教义事物,并且如前所述(3447节),视信为得救的本质之人,还论述了他们的教义事物与内义的和谐一致。显然,这些人也通过字义与天堂和主结合,只要他们处于良善,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虽在教义上视信为本质,但仍在生活上视仁为本质。因为当他们拥有他们称之为信本身的对主的信心或信靠时,就处于对主之爱的情感,因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即:构成教会的,不是教义,而是仁爱(809, 916, 1798, 1799, 1834, 1844节)。教义事物一文不值,除非人们照之生活(1515节)。教会在真理上各不相同,但通过仁爱而为一(3267节)。有一种平行关系存在于主与人类之间,不过是在与良善有关的属天事物方面,而不是在与真理有关的属灵事物方面(1831, 1832节)。教义只有一个,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3445节)。如果所有人都拥有仁爱,那么教会将是一个,即便他们在敬拜和教义事物上各不相同(809, 1285, 1316, 1798, 1799, 1834, 1844, 2982节)。如果所有人都拥有仁爱,那么教会将类似主在天上的国度(2385节)。天堂包含良善和真理的无数种类,但它们仍通过和谐一致而构成一体,就像人体的各个器官和肢体一样(684, 690, 32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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