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2

2.写《最后的审判续

2.写《最后的审判续》的主要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最后的审判之前,世界和教会是什么状态,自此以后是什么状态,以及对改革宗的最后审判是如何完成的。

最后的审判 #24

24.⑴自创世之初以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属天的奥秘 #4180

4180.“若不是我

4180.“若不是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就是以撒所敬畏的,与我同在”表若不是神性和神性人身。这从“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以撒所敬畏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我父亲的神”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圣父”是指神性良善,“圣子”是指神性真理(2803, 3704节),在此是指每种本质的神性良善;“亚伯拉罕的神”是指被称为神性本质的神性本身,因为亚伯拉罕代表神性本身方面的主(2011, 3439节);“以撒所敬畏的”是指神性人身。经上之所以用“敬畏的”这个词,是因为它所表示的是神性真理。因为对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来说,神性真理含有害怕、恐惧、惊恐在里面,不像不会使人害怕的神性良善。在本章后面出现的这个词意思也一样:
雅各就指着他父亲以撒所敬畏的起誓。(创世记31:53)
由于现在拉班已经与雅各分离,也就是说,居间或中间良善与神性良善分离,所以拉班处于这种状态:他想加害,这一点从论到拉班的事明显看出来。正因他的状态是这样,所以经上才说“以撒所敬畏的”。谁都能看出,“以撒所敬畏的”表示以撒的神,还能看出,拉班处于这种状态。以撒代表主的神性人身,尤其代表该人身的神性理性(参看1893, 2066, 2072, 2083, 2630, 3012, 3194, 3210, 3704节)。
就前面所说出自主的神性真理含有恐惧在里面,不像神性良善而言,情况是这样:从主所发出的神圣本身拥有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里面。这些不断从主发出,是闪耀在诸天堂的光之源头,因而是闪耀在人类心智中的光之源头。因此,它们就是智慧和聪明的源头,因为这些就存在这光里面。但这光或智慧和聪明照众人的接受方式而感染他们。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不接受神性良善,因为他们没有爱或仁;事实上,一切良善都是爱和仁的显现。然而,神性真理甚至能被恶人接受,不过仅被他们的外在人接受,不被他们的内在人接受。
这就像出自太阳的热和光。属灵之热是爱,因而是良善;而属灵之光是信,因而是真理。当接受太阳的热时,树和花就会生长,长出叶子,开花、结果或种子。这一切发生在春夏时节。然而,当不接受太阳的热,只接受光时,什么东西也不长,而是万物萧条,如秋冬时节的情形。这同样适用于出自主的属灵之热和光。人若如春夏一般,便会接受从爱与仁所流出的良善,并结出果子;但若如秋冬一般,就不会接受爱与仁所流出的良善,因此结不出果子。然而,他仍能接受光,也就是说,仍能知道信仰或真理的事。冬光具有和夏光同样的效果,因为它也产生五彩缤纷的景象,使它们显眼,和夏光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它没有渗透到内层,因为它里面没有热,因而万物无法生长。
因此,只接受光,不接受良善,就如同物体不接受热。仅仅外在形式和这形式的美丽从光被接受,以致它们里面是冷的;当里面是冷的时,它们就都不活跃,当光照进来时,可以说看上去就像畏缩和战栗。这就是那些在活物中造成害怕、恐惧、惊恐的。这种对比能使人在某种程度上理解恶人所体验的害怕、恐惧、惊恐的性质。也就是说,这些感觉不是神性良善的产物,而是神性真理的产物;当人们不接受神性良善,却接受神性真理时,它们就会出现。这种对比也能使人理解,缺乏良善的神性真理无法渗透到内层,而是仍附着于最外层,也就是附着于外在人,主要附着于属外在人的感官部分。不仅如此,它还使人理解人有时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很漂亮,但在内在形式上却污秽可憎。由此也可以看出许多人当中信仰的性质,他们声称信就得救,无需善行或好行为,也就是没有善意和好行为。
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不是从神性本身发出。这是一个奥秘,至今尚未公开。这个奥秘的含义如下:在主降世之前,神性本身就流入整个天堂;由于那时天堂大部分是由属天之人,也就是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组成,所以神全能的流注提供了照耀在天上的光,以及伴随这光的智慧和聪明。但人类远离爱与仁的良善后,那光就不再可能经由天堂被提供了,因而智慧和聪明也不可能深入到人类这里。由于这个原因,为了人类能得救,主有必要来到世上,使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以便就其神性人身而言,祂也能变成神性之光,从而光照整个天堂和整个世界。祂自永恒就是光本身,因为穿越诸天堂的神性本身就是那光的源头。正是神性本身披上人身,使这人身变成神性;一旦这人身变成神性,祂由此不仅能将光带给属天天堂本身,还能带给属灵天堂,也能带给人类,人类曾接受、现仍接受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里面的神性真理。这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综上所述,清楚可知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4,9等)
“道”(即圣言)在此表示神性真理。然而,主就两个本质而言,都是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参看3704节)。因为神性良善无法被任何,甚至任何天使接受,只能被主的神性人身接受,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但神性真理能被接受,尽管只是形式上有可能存在于接受者当中。神性良善能居于这神性真理里面,只是因接受而方式各不相同。
当人读到“若不是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就是以撒所敬畏的,与我同在”这些话时,这就是呈现在天使脑海中的奥秘。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及其每个细节里面含有多少天堂的成分,尽管这些成分无一显现在字义中;还可知与人的智慧相比,天使智慧多么优越;天使能意识到最深层的奥秘,而人甚至不知道圣言竟然还包含什么奥秘。所到的这些事还只是极少数,因为天使在这些奥秘中看见并感知到无数细节。事实上,与这少数奥秘相比,天使能看到无穷无尽的细节,而这些细节根本无法在此说出来,因为人类的语言不足以表达它们,人类心智也不能接受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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