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写《最后的审判续》的主要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最后的审判之前,世界和教会是什么状态,自此以后是什么状态,以及对改革宗的最后审判是如何完成的。
26.⑶为叫我能知道,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我蒙允许与许多人交谈,其中有生活在大洪水之前的人,有生活在大洪水之后的人,有从旧约圣言为我们所知的一些犹太人,有生活在主时代的人,以及许多生活在后来的世纪,直到今日的人;此外我还与所有活在肉身时我所认识并已死去的人交谈,也与小孩子和许多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交谈。这段经历使我完全确信,自最初创造这个星球以来,凡曾生而为人者,没有一个不在天堂或在地狱。
(下)地狱篇
五十六、主掌管地狱
536.前面论述天堂时处处(尤其2-6节)说明,主是天堂的神,整个天堂的管理都在主的手中。由于天堂与地狱,并地狱与天堂的关系就像两个彼此反对的对立面之间的关系,其作用与反作用产生一种平衡状态,而一切事物都存在于这种平衡里面,以便一切事物都能被绝对保持在这种平衡中,故掌管这一个的,也必掌管那一个是很有必要的。也就是说,除非同一位主控制地狱的攻击,节制他们的疯狂,否则平衡必被摧毁;平衡一被摧毁,一切事物都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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