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写《最后的审判续》的主要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最后的审判之前,世界和教会是什么状态,自此以后是什么状态,以及对改革宗的最后审判是如何完成的。
29.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或地上,这一点从前两章和接下来的几章可推知。前两章已说明: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因此,他们全部集中在灵界(23-27节)。接下来的几章将说明: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45-52, 53-64节)。
(下)地狱篇
五十六、主掌管地狱
536.前面论述天堂时处处(尤其2-6节)说明,主是天堂的神,整个天堂的管理都在主的手中。由于天堂与地狱,并地狱与天堂的关系就像两个彼此反对的对立面之间的关系,其作用与反作用产生一种平衡状态,而一切事物都存在于这种平衡里面,以便一切事物都能被绝对保持在这种平衡中,故掌管这一个的,也必掌管那一个是很有必要的。也就是说,除非同一位主控制地狱的攻击,节制他们的疯狂,否则平衡必被摧毁;平衡一被摧毁,一切事物都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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