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2

2.写《最后的审判续

2.写《最后的审判续》的主要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最后的审判之前,世界和教会是什么状态,自此以后是什么状态,以及对改革宗的最后审判是如何完成的。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天堂与地狱 #171

171.在天堂,天使

171.在天堂,天使所见事物的性质无法用三言两语来描述。它们在很大程度上看似世上的事物,只是形式上要完美得多,而且更加丰富。这类事物存在于天堂,这一点从众先知所看到的事物明显可知。如以西结所看到的新圣殿和新圣地(如以西结书40-48章所描述的),但以理所看到的(但以理书7-12章);约翰所看到的(启示录第一章至最后一章);以及其他人所看到的(如圣言的历史和预言部分所描述的)。当天堂向他们打开时,他们就看到这些事物;当内在视觉,也就是人之灵的视觉被打开时,就说天堂被打开了。因为存在于天堂的事物无法被人的肉眼看见,只能被他的灵眼看见。若主乐意,灵眼就会被打开。这时,人从肉体感官所在的属世之光被带出来,并被提升到他因自己的灵所居的属灵之光。我便在这光中看见存在于天堂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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