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220.地狱也有管理,因为没有管理,他们就无法受到约束。但是,地狱的管理与天堂的管理截然对立,是自我之爱的管理。在地狱,人人都想掌控他人,凌驾于他人之上。他们恨恶那些不赞同他们的人,把这些人当作其报复和烈怒的目标,因为这就是自我之爱的性质。因此,在地狱,作为管理者掌管他们的,是更恶毒的人,他们出于恐惧对这些人俯首帖耳。关于这一点,等到后面论述地狱时再详加说明。
注:统治有两种,一种出于对邻之爱,另一种出于自我之爱(10814节)。一切良善和一切幸福都从出于对邻之爱的统治流出(10160, 10814节)。在天堂,没有人想出于自我之爱进行掌控,所有人都想去帮助别人,这就是出于对邻之爱的统治;也是他们大能的源头(5732节)。一切邪恶皆从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流入(10038节)。当对自我和尘世的爱开始掌控时,人们被迫服从管理者,以获得安全(7364, 10160, 108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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