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2

2.写《最后的审判续

2.写《最后的审判续》的主要是为了让人们知道最后的审判之前,世界和教会是什么状态,自此以后是什么状态,以及对改革宗的最后审判是如何完成的。

最后的审判 #51

51.对外邦人或异教

51.对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几乎按着对伊斯兰教徒的审判方式来施行;只是他们不像伊斯兰教徒那样绕个大圈子,仅经过西边的一小段路。在那里,恶人与善人分开。恶人被投入两条斜伸入深渊的大裂隙,而善人则被引到基督徒所在的中心区域之上,朝向现在伊斯兰教徒所住的东部地区。有住处提供给他们;这些人在伊斯兰教徒后面,并且越过他们远远地延伸到南部。然而,在外邦人或异教徒当中,那些在世上敬拜人形式的神,并照其宗教信仰原则过着仁爱生活的人,与天上的基督徒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比其他人更承认并崇拜主;其中最聪明的来自非洲。我所看见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其数目如此庞大,以至于只能用无数来计算。对这么多人的审判却只需几天就完成,因为一旦人们被带入自己的爱和信,他们的真实性质就立刻确定了,他们便被带到同类灵人那里。

天堂与地狱 #536

(下)地狱篇五十

(下)地狱篇

五十六、主掌管地狱

536.前面论述天堂时处处(尤其2-6节)说明,主是天堂的神,整个天堂的管理都在主的手中。由于天堂与地狱,并地狱与天堂的关系就像两个彼此反对的对立面之间的关系,其作用与反作用产生一种平衡状态,而一切事物都存在于这种平衡里面,以便一切事物都能被绝对保持在这种平衡中,故掌管这一个的,也必掌管那一个是很有必要的。也就是说,除非同一位主控制地狱的攻击,节制他们的疯狂,否则平衡必被摧毁;平衡一被摧毁,一切事物都会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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