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最后的审判完成后,启示录中的新耶路撒冷所表示的一个新教会被应许
1.解释启示录21:1-20,以及22:1-5。2.圣言的别处说明,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如以下经文:
以赛亚书1:1; 2:1; 3:8; 5:3; 7:1; 10:10-12, 32; 22:10; 31:5; 33:20; 36:2, 7, 20; 37:10, 32; 40:2; 41:27; 44:26, 28; 52:9; 62:1, 7; 64:10; 65:18; 66:10, 20. 27:13; 30:19, 2:3; 3:1. 4:3; 24:23; 28:14; 31:9; 65:19; 66:13, 5:3; 8:14; 22:21.40:9; 51:17; 52:1-2; 62:6.
耶路撒冷的女子:耶利米哀歌2:13, 15;弥迦书4:8;西番雅书3:14;撒迦利亚书9:9。
耶利米书1:3, 15; 2:2; 3:17; 4:3, 10-11; 5:1; 6:1; 7:17, 34; 8:5; 9:11; 11:6, 13; 13:9; 14:2, 16; 17:19, 21, 26, 27; 19:7, 13; 22:19; 23:14, 15; 25:8; 26:18; 27:3, 20, 21; 29:2; 32:2, 44; 33:10, 13, 16; 34:19; 35:11; 36:9; 37:5, 12; 38:28; 39:8; 40:1; 44:2, 6, 9, 13, 17, 21; 51:50; 52:12-14. 4:16; 6:6; 34:1, 7; 39:1; 52:4.27:18; 29:25; 34:8; 35:11.24:1; 27:20; 29:1, 2, 4, 20.4:5; 15:4; 34:6; 52:1, 3.4:4; 8:1; 11:2, 9, 12; 13:13; 17:20, 25; 18:11; 19:3; 25:2; 32:32; 35:13, 17; 42:18, 4:14; 6:8; 52:29; 13:27; 15:5。
耶利米哀歌1:7, 8, 17; 2:10; 4:12。
以西结书4:1, 7; 5:5; 8:3; 9:4, 8; 13:16; 14:22; 16:2-3; 17:12; 21:2, 20, 22; 22:19; 23:4; 33:21; 36:38.24:2; 26:2, 4:16; 12:10, 11:15; 12:19; 15:6。
但以理书1:1; 6:10; 9:2, 12, 16, 25; 5:2, 3; 9:7。
约珥书3:1, 5-6, 16-17, 20。
阿摩司书2:5; 1:2。
俄巴底亚书1:11, 20。
弥迦书1:1, 5, 9, 12; 3:10, 12; 4:2。
撒迦利亚书1:12, 14, 16-17, 19; 2:2, 4, 12; 3:2; 7:7; 8:3-4, 8, 15; 12:2-3, 6; 14:4, 10-11, 17; 12:2, 9; 14:2, 12, 16; 14:8, 14; 9:10; 8:22; 12:6, 11; 14:21; 12:5, 7-8, 10; 13:1。
玛拉基书3:4; 2:11。
西番雅书1:4, 12, 3:16。
诗篇51:18; 79:1, 3; 122:3, 6; 125:2; 128:5; 137:6, 7; 147:2; 68:29; 135:21. 102:21; 116:19; 122:2; 137:5; 147:12。
3.启示录提到了之前发生的事,如关于龙和朱红色的兽,以及它们的灭亡。
4.最后的审判,它已经被描述,并需要进一步被描述。
5.为什么最后的审判完成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个新教会的建立。
6.在此之前新教会不会建立,免得神圣事物遭到亵渎。
7.那时一个应许被赐下,即:圣言的灵义将被披露。此外,唯独主是圣言。
8.那时主的降临。
9.因此,天堂已经向我打开。
883.“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表主的结合,该结合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稍后会看到,“祂要与人同住”表示主与他们的结合;“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表示他们是主的,主是他们的;而且,“与人同住”表示结合,故表示他们将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否则结合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是结合的性质,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就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 14:20)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披上人身,与生来就在祂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合一,其目的都是为了与世人的结合;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我们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们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22, 26)
由此明显可知,与主神性人身的结合是存在的,该结合是相互的,与被称为父的神性就是以这种方式,而非其它方式结合。
主还教导,结合是通过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的(约翰福音14:20-24; 15:7)。因此,这就是“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所表示的。在其它出现类似这些话的地方也一样(如耶利米书7:23;11:4;以西结书14:11;耶利米书24:7; 30:22;以西结书11:20; 36:28; 37:23, 27;撒迦利亚书8:8;出埃及记29:45)。
“要与人同住”之所以表示与他们的结合,是因为“住”表示出于爱的结合;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众天使在天上的居所明显看出来。天堂被划分为无数社群,并且彼此照着属于爱的情感,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而各不相同。每个社群构成一种情感,其中的居民照着这种情感种类的亲密和关系程度而分别居住,关系最亲密的人住在同一座房子里;因此,“同居”一词论到已婚配偶时,在灵义上表示通过爱结合。要知道,与主结合是一回事,主的临在又是另一回事;只有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才被赐予结合,其他人有主的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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