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附录 #5

5.(2)每个教会都

5.(2)每个教会都有四个连续状态或时期;它们在圣言中由“早晨”、“白天”、“晚上”和“黑夜”来表示。前面提到的那些教会当中的每一个教会都有四个连续状态或时期,这一点将在下文进行说明,下文会依次论述其中的每一个。之所以用时间的交替来描述它们,是因为生在教会,或教会在其中已经开始的每个人都首先进入教会的光,就是诸如黎明和早晨的那种光;后来,他发展到它的白天,爱其真理的人甚至发展到正午;如果那时他停在路上,没有发展到春夏之热,那么他的白天就会朝晚上衰落,最终就像夜间的光,这光会逐渐变暗;然后他在教会属灵事物上的聪明就变成冷光,就像冬季白天的光,这时他的确看见站立在他家附近,或花园里的树木,但这些树既没有叶子,也没有果实,因而像光秃秃的树干。因为教会的人从早晨发展到白天,是为了他可以通过理性之光被改造和重生,这只能通过按照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来实现。若非如此,他的光就会变暗,成为黑暗、幽暗;也就是说,与他同在的光之真理变成虚假,虚假则变成看不见的邪恶。让自己重生的人则不然;黑夜不会临到他,因为他在神里面行走,因而不断处于白天;死后当与天上的天使联系在一起时,他也完全进入白天。启示录中关于新耶路撒冷,也就是新教会,即真正的基督教会的这些事就是这个意思:

那城不需要日头或月亮照耀它;因为神的荣耀必光照它,羔羊就是它的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它的光里行走;那里没有黑夜。(启示录21:23-25; 以西结书32:8; 阿摩司书5:20; 8:9)

在圣言中,“早晨”、“白天”、“晚上”和“黑夜”表示教会的连续状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可福音: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家主什么时候来,或晚上、或半夜、或鸡叫、或早晨。(马可福音13:35; 马太福音25:13)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时代的完结和那时主的降临。撒母耳记:

以色列的神说,以色列的磐石向我说;祂必像晨光,如无云的清晨。(撒母耳记下23:3-4)

启示录:

我是大卫的根和后裔,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6)

诗篇:

早晨一出现,神必帮助她。(诗篇46:5)

以赛亚书:

他从西珥呼问我说,守望的啊,夜里如何?守望的啊,夜里如何?守望的说,早晨来到,黑夜也来。(以赛亚书21:11-12)

以西结书:

这地的居民哪,结局临到你;时候到了,日子近了。看哪,那日子!看哪,已来到!早晨已经发出。(以西结书7:5-7, 10)

撒迦利亚书:

必有一日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因为到了晚上时才有光。(撒迦利亚书14:7)

以赛亚书:

晚上时分,看哪,有惊吓;未到早晨他就没有了。(以赛亚书17:14)

诗篇:

晚间虽整夜哭泣,早晨却有歌唱。(诗篇30:5)

但以理书:

甚至到二千三百个晚上和早晨;然后圣所才能正宗化过来;晚上和早晨的异象是真的。(但以理书8:14, 26)

西番雅书:

耶和华早晨在光中施行审判;祂不会间断。(西番雅书3:5)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如果你们能废弃我所立白日的约和黑夜的约,使白日黑夜不按时轮转,那么我与我仆人大卫立的约也就能废弃。(耶利米书33:20-21, 25)

约翰福音:

耶稣说,趁着白日,我必须作神的工;黑夜来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约翰福音9:4)

路加福音:

在这一夜,两个人在一张床上,一个被接去,一个被撇下。(路加福音17:34)

这些经文论述了时代的完结和主的降临。由此明显可知,“必不再有时间了”(启示录10:6)是什么意思,即:教会不会有早晨、白天或晚上,只有黑夜;同样明显可知“一载二载半载”(启示录12:14; 但以理书12:7)是什么意思;以及“日期满足的时候”(以弗所书1:10; 加拉太书4:4)是什么意思。

揭秘启示录 #571

571.“头上有亵渎

571.“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38节);当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不从圣言提取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教义时,这种疯狂便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因为否认这一点,就是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信仰,也就是所谓的《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明确说明: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身,是一而非二,他们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为一个位格。因此,那些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斯派不远了,尤其在他们单单将主的人身视为另一人的人身,而根本不视为祂永恒的神性之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它也是亵渎,因为教会来自圣言,其性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而唯信的教义,也就是称义与得救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并非来自圣言,而是来自对保罗的一句话的错误理解(罗马书3:28,参看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皆源于人自己的聪明,并无别的源头。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的教导吗?还有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话吗?谁看不出若不照律法行为生活,没有人能爱邻舍,不爱邻舍怎能爱神呢?只有在对邻之爱中,主才与人结合,并且人与主结合,也就是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何为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行恶到什么程度,就愿意向邻行善到什么程度;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行为排除在救恩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视唯信,也就是与好行为分离之信为得救之人所行的那样。“亵渎”(马太福音12:31,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7,23,24)表示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之流所行的;还表示否认圣言;凡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都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凡否认圣言者皆否认宗教信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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