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遗作) #180

180.我与一些人谈

公山羊;他们是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

180.我与一些人谈论但以理书(8章)中提到的公山羊,以及它与公绵羊的争战,还谈论了对马太福音(25:32-33)中提到的山羊和绵羊的审判。然后,我下面就出现了一只长着大角的公山羊,我看到它攻击绵羊,用角残忍地虐待它们,还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将它们推来搡去。于是我问这是什么,被告知,这是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以及他们与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战斗的表象。我还被告知,在他们自己的眼睛看来,他们似乎不是这样,而是像人们彼此激烈争论;看似山羊的那个人是一个陷入唯信的人,而那些看似绵羊的人是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因为有时,尤其从远处看,灵人照着他们的情感、倾向和由此而来的原则出现。例如,当有人正以他的理解力思考时,他看上去就像骑在一匹马上,有些人则以其它方式出现。由此明显可知,但以理书中有角的公山羊和马太福音中的公山羊只表示上述那些人。

人们以为公山羊是指一切恶人,但仅指那些过着邪恶生活,同时又宣称唯信的恶人。


诠释启示录 #796

796.“又有权柄赐

796.“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示摧毁,直到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存留。这从“行事的权柄”和“四十二个月”的含义清楚可知:“行事的权柄”是指摧毁良善和真理的行为;因为刚才提到的“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义,以及由此而来的教导、讲道和推理;因此,“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表示摧毁这些的行为。“四十二个月”是指完全的荒废和完结(参看AE 633节),因而是指摧毁,直到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存留。“四十二”也与列王纪下(2:24)中的数字四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熊撕碎(参看AE 781c节)。
这一节和下一节论述的主题是对教会的摧毁,当教会的真理变成虚假,教会的良善变成邪恶时,教会就完全被摧毁了。这是由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教义造成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信之教义是教会的教义,而被称为道德神学的生活教义是一种法庭教义或说在外的教义,被认为可以随时为教会服务,但它里面没有任何救恩,因为没有任何信;然而,当与生活分离时,信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因而不能拯救任何人。
人们以为,人凭分离之信的教义能相信有一位神,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圣言是神性,因此圣言所包含的东西都要相信。人的确能知道、思考这些事,甚至能凭理性之光在某种程度上理解它们;然而,他仍没有它们里面那在死后将长久保持的信。因为属于生活的信会保留下来,而与生活分离的信不会保留。每个人都拥有这种生活,只要他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违反圣言,因而违反主。死后,来自这种生活的信就等待着人,因为它来自主,因而属于与人同在的主。由此清楚可知,人凭唯信甚至不相信有一位神;那么他怎能相信其它事呢?由此可推知,分离之信的教义摧毁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死后与我交谈的这些人的状态很清楚地向我显明了。只洁净杯盘的外在,不洁净里面的分离之信的追随者和捍卫者在灵人界短暂停留后,就弃绝了他们在世上所说所信的属于他们信仰的一切;他们要么承认自己为神,要么承认在权力和地狱所知的技艺上很擅长的其他人为神;他们甚至嘲笑他们曾在世上称之为圣的圣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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