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遗作) #184

184.“龙及其兽”

184.“龙及其兽”表示那些陷入唯信的人。

[186.]“龙”表示那些陷入唯信的人,这一点从以下事件明显看出来:经上记着,“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启示录12:1-6, 13-17);“妇人将要生产的孩子”表示关于主和仁爱生活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我正在写该教义时,那些陷入唯信的灵人中的许多人与我同在;他们极其愤怒,以至于如果主不通过天使保护我,我几乎写不下去;他们觉得自己似乎试图扯过这个教义,把它撕成碎片。那里的“妇人”表示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她的“孩子”表示关于主和仁爱生活的教义;“龙”表示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因为他们的性质正如所记载的那样,他们即将做后面所描述的事,就是逼迫那妇人,吐出水来,像洪水或河一样,要吞没她;“像洪水或河一样的水”表示虚假。


揭秘启示录 #529

529.启11:19

529.启11:19.“于是神天上的殿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祂的约柜”表新天堂,主在新天堂以其神性人身受到敬拜;并且那里的人照主的十诫生活,这两条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由此实现结合。“神的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样表示天使所在的天堂,还表示地上的教会;这三者由“神的殿”来表示,并且它们不可分割开(参看191节);不过,此处“神的殿”表示主以其神性人身而在天使所在的天堂,因为经上说的是“神天上的殿”。“殿中的约柜”表示十诫,因为约柜里面只有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版。“殿开了”表示这二者,即神性人身与十诫,也就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如今被看到了,并且在恶人投入地狱后就已经被看到了(528节)。这柜之所以被称为“祂殿中的约柜”,是因为“约”表示结合,下面会看到这一点。
不过,有必要先说一下十诫。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证是恶呢?若不知道这些事,若不立法防范这些罪恶,人类必灭亡;因为没有这些法律,社会、共同国或王国就会崩溃。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得多,以至于连这些事是恶都不知道?所以,有人或许觉得奇怪,耶和华为何以如此大的神迹亲自在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还用自己的手指头来刻写?但请听:耶和华以如此大的神迹亲自颁布,并用手指头来刻写这些法律是要叫人们知道,这些法律不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属灵的法律;违反它们,不仅是向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因此,耶和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这些法律就成为宗教律法。由此明显可知,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祂也会令其成为宗教的事,要为祂的缘故行出来,也是为了人的缘故,好叫人可以得救。
由于这些法律是主即将在以色列民族当中所建立教会的最初果实,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由此被赐下,所以它们如此神圣,以致再没有比这更神圣的了。它们是至圣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在火中降临,然后山冒烟、震动,并有雷轰、闪电、密云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18;申命记5:22-26);耶和华降临前,百姓做好预备,使自己成圣三天(出埃及记19:10,11,15);山的四围定界限,免得有人靠近山脚,恐怕他死亡(出埃及记19:12-13,20-23;24:1,2);这些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32:15-16;申命记9:10);当摩西第二次带石版下山时,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这两块石版被放在柜子里(出埃及记25:16;40:20;申命记10:5;列王纪上8:9);约柜在会幕中所在之地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以及其它地方);约柜因其中律法而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民数记10:35-36;撒母耳记上6:2;诗篇132:8);耶和华在约柜之上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民数记7:89);由于这些律法的神圣,亚伦不可进到幔子里面,也就是约柜所在的地方,除非是献祭和烧香,免得他死亡(利未记16:2-14等);因着主在约柜中这些律法里面的临在和能力,约旦河水被截断,只要约柜停在河中间,百姓就从干地上过去(约书亚记3:1-17;4:5-20);抬着约柜绕耶利哥城,城墙就倒塌(约书亚记6:1-20);非利士的神大衮在约柜前仆倒在地,后来头在殿的门槛上被折断(撒母耳记上5:3,4);以革仑和伯示麦因约柜有数千人被击杀(撒母耳记上5-6章);大卫献祭、欢欢喜喜地将约柜运进锡安(撒母耳记下6:1-19);乌撒因扶约柜而死(撒母耳记下6:6,7);耶路撒冷圣殿里的约柜是至内在部分(列王纪上6:19等; 8:3-9);律法刻写其上的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柜子因这两块石版而被称为“约柜”,这些律法本身被称为“约”(民数记10:33;申命记4:13,23;5:2-3;9:9;约书亚记3:11;列王纪上8:19, 21;以及其它地方)。
这被称为“约”的律法表示结合;原因在于,“约”是为了爱、友谊、联合,因而结合而订立的。故经上论到主说:
祂要作众民的约。(以赛亚书42:6;49:8)
并且祂被称为:
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
祂的血被称为:
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 ;撒迦利亚书9:11;出埃及记24:4-10)
所以,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

诠释启示录 #789

789.启13:4.

789.启13:4.“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这从“拜”、“龙”和“兽的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尊崇为神性,从而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因为那些承认神性并出于这种承认尊崇它的人就拜它,也在给教会的教义上接受它;“龙”是指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因而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的人(对此,参看AE 714节);从龙所获得的“兽的权柄”是指通过设计的信仰与作为的结合方式而对该信条的确立或强化和证实(参看AE 786节)。由此清楚可知,“他们都拜那龙,它把权柄给了兽”表示对唯信得救和称义的承认,唯信得救和称义被这些设计的结合方式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从而在教义上被接受。虽然我们说,唯信得救和称义通过设计将它与善行结合的方式被确立或强化和证实,但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这教义决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被确认或强化和证实,因为这个信条由“龙”来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它的确认或证实由这“兽”来代表;“龙及其兽”表示与圣言不一致,不能与它结合的东西。
为叫人清楚明白,它不能被结合,我要在此说明:唯信决不能产生任何良善;换句话说,从唯信中决不能产生任何好果子。人们以为,信就相信主为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由此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主要是对这些事的信仰。此外,人们还以为,信就相信神是三位一体,相信圣言教导的那些事,相信永生和最后审判之日的复活,以及教会所教导的其它事。由于他们将信仰与仁爱的生活,也就是与行善分离,所以如今绝大多数人以为,知道这些事,思想并谈论它们就是得救之信;因此,他们不注意去意愿和实行它们;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们当意愿和实行什么。教会也不教导这一切,因为教会的教义是唯信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他们将生活的教义称为道德神学,而他们轻视道德神学,因为他们认为,道德生活的美德本身虽是善行,但对得救毫无贡献。
然而,知道、思想并谈论上述这些事并不是信,它们即便被称为信,仍不会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
(1)人将他所知道、思想并谈论的一切,只要他理解,都称为真理;将他所意愿并实行的一切,只要他喜欢,都称为良善;因此,真理属于人的信,良善属于他的爱。由此清楚可知,属于信的真理不同于属于爱的良善,或说信之真理不同于爱之良善,就像知道和思想不同于意愿和实行一样。从以下事实可知它们是不同的,并且何等不同:人有可能知道、思想、谈论,甚至理解他因不喜欢而不意愿和实行的许多事;而另一方面,凡人出于爱意愿和实行的,他都出于信去思想和谈论,即便没有在世人面前如此行,在独自一人,只剩下他自己时也会如此行。由此可推知:
(2)人的爱和意愿进入其信和思维的一切,而信和思维却不能进入其爱和意愿。因为人所爱的,他也喜欢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喜欢去信。同样,如果用意愿来取代爱,那么人所意愿的,他也愿意去实行、知道、思想、谈论和理解,从而愿意去信。论及爱的话同样可以论及意愿,因为爱属于意愿,意愿是爱的容器。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意愿产生思维一样。由于信和思维一样被产生,而爱和意愿一样去产生,所以可知,说信产生爱是一种颠倒。由此明显可知,相信信产生被称为善行的良善,就像树结出果实一样,就是相信违反秩序的东西。
(3)在此论到信和爱的话,也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真理属于信,信属于真理;事实上,人所相信的,他称之为真理。良善也属于爱,爱属于良善;因为人所爱的,他称之为良善。严格来说,就本身而言,真理只是形式上的良善;因为良善的确能以诸如被感觉到的方式来呈现自己,但却无法被看见,除非以某种形式。它呈现自己,以至于在思维上,因而在理解力和感知上被看见所处的形式被称为真理。由此可推知,爱产生信,就像良善产生真理一样;因此,信不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爱之良善。
(4)此外,知道,并由此思想和谈论来自记忆;而出于爱意愿和实行来自生命。人能从记忆思想和谈论很多不是来自他生活(这生活就是爱)的事;每个伪君子和奉承者都是这样。然而,当独自一人时,他不会出于不来自他爱的生命或生活思想和谈论任何东西,因为爱就是每个人的生活,爱怎样,生活就怎样;而记忆只是一个仓库,生活从中拣选它所思想和谈论的东西,凡服务于生活的,都会滋养它。因此,说信就像树结出果实那样产生良善,就是说人的思维和言语产生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不产生他的思维和言语;然而,恶人,即便非常坏的人,也能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真理,而只有善人才能出于生活如此行。
(5)唯信,或与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分离之信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信的本质明显看出来:信的本质就是仁爱,仁爱就是对做属于信的那些事的情感。因此,无仁之信就像没有情感的思维;由于没有情感的思维不是思维,所以无仁之信不是信。因此,谈论无仁之信就是谈论没有情感的思维、没有灵魂的生命、没有存在的显现、没有形成之物的形式、没有产生之物的产物和没有原因的结果。因此,唯信是非实体;从非实体中产生行为上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就像一棵好树结出果实一样,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说法,由此被相信成为某种事物的东西不是任何东西。
(6)由于无仁之信是不可能的;然而,对一个事物看上去就像是信,也被称为信的思维和说服是可能的,但它不是得救之信,只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是从别人的口中发出的。事实上,一个人若从他认为值得相信的另一个人那里相信某种东西,接受它,把它储存在记忆中,并出于记忆思想和谈论它,却看不到它是假的还是真的,就只是将它作为某种历史的东西来持有。然而,如果他通过来自圣言的表象和来自历史之信的推理而在自己里面确认它,那么对他来说,它就变成说服的信,而说服的信就像猫头鹰的视觉,在黑暗中看见物体,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这种说服的信从对虚假的一切确认中存在。因为一切虚假都能被确认,直到它看似真理;被如此确认的虚假发出一种昏昧之光。由此也清楚看出,这种信不能产生善行。
(7)由于思维的信无非是历史的信或说服的信,所以可推知,它只是属世之信。事实上,属灵之信是从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产生的,就像光是从太阳产生的一样;属灵之信并不产生属灵之爱,就像光不产生太阳一样。因此,纯属世之信从纯属世之爱中产生,而属世之爱从自我之爱获得其灵魂,而自我之爱的快乐是被称为玩乐、欲望或淫荡的肉体快乐,从这些涌出各种邪恶,从这些邪恶又涌出虚假。由此清楚可知,从这些发出的信不能像树结好果子那样产生良善,即便它产生某些良善,它们也是源于人之自我的良善,这些良善本身是邪恶,同时也是寻求功德的良善或说邀功的良善,寻求功德的良善是极不公正的。但属灵之信则不然,我们会在下文论述这信。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