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遗作) #184

184.“龙及其兽”

184.“龙及其兽”表示那些陷入唯信的人。

[186.]“龙”表示那些陷入唯信的人,这一点从以下事件明显看出来:经上记着,“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启示录12:1-6, 13-17);“妇人将要生产的孩子”表示关于主和仁爱生活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我正在写该教义时,那些陷入唯信的灵人中的许多人与我同在;他们极其愤怒,以至于如果主不通过天使保护我,我几乎写不下去;他们觉得自己似乎试图扯过这个教义,把它撕成碎片。那里的“妇人”表示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她的“孩子”表示关于主和仁爱生活的教义;“龙”表示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因为他们的性质正如所记载的那样,他们即将做后面所描述的事,就是逼迫那妇人,吐出水来,像洪水或河一样,要吞没她;“像洪水或河一样的水”表示虚假。


诠释启示录 #787

787.“全地都希奇

787.“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教会中更有学问的人对这些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远远的接收。这从“希奇跟从那兽”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希奇跟从那兽”当论及表面上通过设计出来的作为与信仰的结合清除与圣言的不一致时,是指更有学问的人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的接收(对此,我们很快就会谈到);“地”是指教会(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 742, 752节)。“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表示接受和接收,因为希奇吸引人,被吸引的人就跟从。
在圣言中,经上频繁提到“随从神”、“跟从神或跟神走”、“随从别神”、“随从领袖”、“随众”;这些短语表示从心里跟随并承认,也表示与他们同在,与他们一起生活,并与他们相交,如以下经文。列王纪上: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行我眼中看为正的事。(列王纪上14:8)
撒母耳记上:
耶西的儿子跟随扫罗出战。(撒母耳记上17:13)
摩西五经:
不可随众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随众附和偏行。(出埃及记23:2)
耶利米书:
你们不可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耶利米书7:9)
同一先知书:
他们随从别神,侍奉他们。(耶利米书11:10; 申命记8:19)
申命记:
随从巴力·毗珥的人,耶和华你的神都从你中间毁灭了。(申命记4:3)
由此明显可知,“随从”某人表示跟随他,服从他,从他行事,从他活着。“走”也表示生活。由此可见,“希奇跟从那兽”表示出于以下说服的接受和接收,即:表面上看,与圣言的不一致似乎被清除了。
之所以表示更有学问的人的接受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远远的接收,是因为有学问的人设计了信仰与其产生善行的生活结合的方式;而不那么有学问的人因不能从内在调查这些不一致,所以就接收它们,各人照各人的理解来接收;因此,这个信条,即唯信是得救的基本方法在全地(或全世界),或基督教会被接受。
还要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表面上看,这个宗教的主要观点,即:得救在于唯信,不在于善行是如何被清除的,因而是如何被有学问的人接受的。因为这些人设计了从信仰发展到善行的各个阶段,他们将这些阶段称为称义的步骤。他们迈出的第一步是从老师和牧师那里去听,第二步是从圣言获得信息证明情况就是这样;第三步是承认;由于教会的东西无法从心里被承认,除非先有试探,所以他们将试探加入到这一步;如果那时所遇到的怀疑被圣言或牧师驱散,这个人因此得胜了,那么他们就说,此人有了信心,这是对事情真相的一种确定,也是对他凭主的功德得救的信心。但由于在试探中所遇到的怀疑主要源于不理解圣言,而圣言经常提到“行为”、“作为”、“实行”和“作工或工作”,所以他们说,理解力必须加以控制,以服从信仰。因此,接下来是第四步,就是行善的努力;他们在这一步结束,声称当人到达这个阶段时,他就称义了,然后他生活的一切行为都被神接受,神也不看他生活的邪恶,因为它们都被赦免了。有学问的人设计出信仰与善行的这种结合,还接受它;但这种结合很少延伸到普通人那里,既因为它超出了其中一些人的理解力,还因为这些人大部分忙着做生意和工作,他们转移了心智,没有去理解这个教义的内在奥秘。
但不那么有学问的人却以不同的方式接收信仰与善行的这种结合,以及由此与圣言的表面一致。这些人对称义的步骤一无所知,而是相信唯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当他们从圣言那里看到,并从牧师那里听到,行善是必须的,人要照着自己的作为受审判时,就认为信仰产生善行,因为他们以为,知道牧师所教导的那些事,并由此认为事情就是这样,便构成信仰。由于这一步先到来,所以他们相信信仰产生善行,他们称这善行为信的果子,不知道这种信只是记忆的信,而记忆的信就本身而言,是一种历史的信,因为它源于别人,因而是与他们在一起的别人的,这种信永远不可能结出任何好果子。基督教界的大多数人已经陷入这个错误,因为唯信作为得救的主要方法,事实上作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已经被接受了。接下来要解释信与仁,或相信与实行如何构成一体。

揭秘启示录 #529

529.启11:19

529.启11:19.“于是神天上的殿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祂的约柜”表新天堂,主在新天堂以其神性人身受到敬拜;并且那里的人照主的十诫生活,这两条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由此实现结合。“神的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样表示天使所在的天堂,还表示地上的教会;这三者由“神的殿”来表示,并且它们不可分割开(参看191节);不过,此处“神的殿”表示主以其神性人身而在天使所在的天堂,因为经上说的是“神天上的殿”。“殿中的约柜”表示十诫,因为约柜里面只有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版。“殿开了”表示这二者,即神性人身与十诫,也就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如今被看到了,并且在恶人投入地狱后就已经被看到了(528节)。这柜之所以被称为“祂殿中的约柜”,是因为“约”表示结合,下面会看到这一点。
不过,有必要先说一下十诫。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证是恶呢?若不知道这些事,若不立法防范这些罪恶,人类必灭亡;因为没有这些法律,社会、共同国或王国就会崩溃。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得多,以至于连这些事是恶都不知道?所以,有人或许觉得奇怪,耶和华为何以如此大的神迹亲自在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还用自己的手指头来刻写?但请听:耶和华以如此大的神迹亲自颁布,并用手指头来刻写这些法律是要叫人们知道,这些法律不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属灵的法律;违反它们,不仅是向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因此,耶和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这些法律就成为宗教律法。由此明显可知,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祂也会令其成为宗教的事,要为祂的缘故行出来,也是为了人的缘故,好叫人可以得救。
由于这些法律是主即将在以色列民族当中所建立教会的最初果实,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由此被赐下,所以它们如此神圣,以致再没有比这更神圣的了。它们是至圣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在火中降临,然后山冒烟、震动,并有雷轰、闪电、密云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18;申命记5:22-26);耶和华降临前,百姓做好预备,使自己成圣三天(出埃及记19:10,11,15);山的四围定界限,免得有人靠近山脚,恐怕他死亡(出埃及记19:12-13,20-23;24:1,2);这些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32:15-16;申命记9:10);当摩西第二次带石版下山时,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这两块石版被放在柜子里(出埃及记25:16;40:20;申命记10:5;列王纪上8:9);约柜在会幕中所在之地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以及其它地方);约柜因其中律法而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民数记10:35-36;撒母耳记上6:2;诗篇132:8);耶和华在约柜之上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民数记7:89);由于这些律法的神圣,亚伦不可进到幔子里面,也就是约柜所在的地方,除非是献祭和烧香,免得他死亡(利未记16:2-14等);因着主在约柜中这些律法里面的临在和能力,约旦河水被截断,只要约柜停在河中间,百姓就从干地上过去(约书亚记3:1-17;4:5-20);抬着约柜绕耶利哥城,城墙就倒塌(约书亚记6:1-20);非利士的神大衮在约柜前仆倒在地,后来头在殿的门槛上被折断(撒母耳记上5:3,4);以革仑和伯示麦因约柜有数千人被击杀(撒母耳记上5-6章);大卫献祭、欢欢喜喜地将约柜运进锡安(撒母耳记下6:1-19);乌撒因扶约柜而死(撒母耳记下6:6,7);耶路撒冷圣殿里的约柜是至内在部分(列王纪上6:19等; 8:3-9);律法刻写其上的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柜子因这两块石版而被称为“约柜”,这些律法本身被称为“约”(民数记10:33;申命记4:13,23;5:2-3;9:9;约书亚记3:11;列王纪上8:19, 21;以及其它地方)。
这被称为“约”的律法表示结合;原因在于,“约”是为了爱、友谊、联合,因而结合而订立的。故经上论到主说:
祂要作众民的约。(以赛亚书42:6;49:8)
并且祂被称为:
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
祂的血被称为:
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 ;撒迦利亚书9:11;出埃及记24:4-10)
所以,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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