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遗作) #186

186.在那些陷入唯

186.在那些陷入唯信的人当中,有些人对应于龙头,有些人对应于龙身,有些人则对应于龙尾。后者是那些陷入对这些原则或信条的自负之人,因为尾巴是脊髓的延伸,而脊髓又是大脑的延伸。有些人则对应于它的毒液。

诠释启示录 #781

781a.“脚像熊的

781a.“脚像熊的脚”表示来自属世事物,也就是来自谬误。这从“脚”和“熊”的含义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事物(参看AE 69, 600a, 632, 666节);“熊”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属世意义的能力之人,无论善人还是恶人(对此,我们很快就会谈到)。身体像豹、脚像熊脚的那只兽的“脚”之所以表示谬误,是因为“豹”表示不一致,却看似连贯的推理(参看AE 780节);只要这些推理来自最低或终端属世层,也就是感官层,它们就是谬误,这些谬误由“熊脚”来表示。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了兽,无论洁净的还是不洁净的,它们表示要么属于天堂,要么属于地狱的各种事物;洁净和有用的兽表示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不洁净和无用的兽表示诸如属于地狱的那类事物。至于所表示的属于天堂或地狱的事物是什么,最好从灵界的代表得知,兽也出现在那里;它们都是代表天使或灵人出于其情感、倾向、欲望、快乐和渴望正在思考的那些事物的表象。这些事物以各种形式呈现在他们眼前,如花园,森林,田野,平原和源泉;还有宫殿和房屋,以及其中的房间,房间里有各种装饰和有用的东西;上面有各种食物的桌子也出现在那里。此外,这些事物也以种类无限的地上的动物和天上的飞行物,以及爬行物的形式来展现;不仅以我们地球上的那些动物和飞行物的形式来展现,还以地上不存在的各种复合形式来展现,我被恩准看见其中的许多事物。当这些事物出现时,就能立刻得知它们的属灵起源,从而得知它们表示什么。不过,一旦灵人或天使停止思考和默想,这些动物和飞鸟就立刻消失。
这些事物的确出现在灵界,这一点从众先知所看到的类似事物很清楚地看出来;例如,主看上去像羔羊;基路伯看上去有像狮子、牛和鹰的脸(但以理书有描述);当羔羊揭开其印时,只见数匹马从生命册中出来,以及一匹白马,还有许多白马,天上的人都骑在它们上面(启示录);白马、粟色马、红马、黑马和有斑点的马(撒迦利亚书);还看见有数个头和角的红龙;现在,在此处看到的是像豹一样的兽,有熊的脚和狮子的口;又有另一只兽有像羔羊一样的两个角,后来又出现有一个女人骑在上面的朱红色兽。但以理也看到四只兽从海中上来,其中第一只兽看上去像一头狮子,有鹰的翅膀,第二只像熊,第三只像长着四个翅膀的豹子,第四只则很可怕。由此清楚可知,这些兽不仅出现在灵界,还都具有意义;由此也可以看出,圣言提到的一切兽和一切飞鸟都表示诸如灵界的兽所代表的那类事物。下文会说明“熊”表示什么。
781b.在从圣言说明之前,我要举一些例子来说明在此由“像熊脚的脚”来表示的谬误是什么意思。人从没有属灵之光,也就是没有被主光照的理解力之光的属世人那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许多东西,就被称为谬误,因为属世人从尘世、肉体和世俗事物中汲取他的思维观念,这些事物本身都是物质的;当人的思维没有被提升到这些之上时,他就物质地思想属灵事物。没有属灵之光的物质思维从属世人的爱及其快乐(而这些与天堂之爱及其快乐相反)中获得一切,或说获得它的一切品质。这就是为何只从属世人及其愚昧或虚假之光得出的结论和进行的推理都是谬误。不过,要举例来说明这一点。
这是一个谬误:有思考力的信(即信只是思维的事)使人得救,尽管人就是他生活的样子,或说其生活品质的样子。这是一个谬误:有思考力的信是属灵的,尽管爱主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才是真正属灵的;爱就是意愿并实行。这是一个谬误:信也能瞬间被赐予,尽管人必须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并被主重生,而这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只有当人被洁净和重生时,他才获得属灵之信。这是一个谬误:人能在死亡的那一刻获得信,并得救,无论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尽管人的生活保持不变,他照着他的行为和作为受审判。
这是一个谬误:小孩子通过洗礼也能获得信,尽管信必须通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照之的生活获得。这是一个谬误:教会仅凭信就能存在于人里面,尽管教会凭仁之信存在于他里面;仁爱属于生活,不属于与生活分离的信仰。这是一个谬误:人唯信称义,当他称义时,主的功德由此就被归算给他,以后就没有什么能定他罪的了,尽管没有信仰生活,也就是没有仁爱的信仰有时被说成是没有灵魂的生活,这种信仰本身就是死的;仁爱是信仰的灵魂,因为它是信仰的生命;因此,人不是凭死的信仰称义的,更不用说凭这信仰实现主功德的归算和拯救了;哪里没有拯救,哪里就有定罪。
这是一个谬误:爱和仁被植入唯信,尽管爱和仁就是意愿并实行,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不仅去思考,还去意愿并实行。这是一个谬误:在圣言中,提到“实行”、“行为”和“作为”的地方,所指的是有信,因为这些被植入信,尽管它们就像思维和意愿一样不同;因为一个人能思考他不意愿的许多事,而当他独自一人时,他才会思考他所意愿的;意愿就是实行。此外,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才是这个人自己,而不是与意愿分离的思维;行为和作为属于意愿,并由此属于思维,但唯信属于与属于意愿的行为和作为分离的思维。
这是一个谬误:信仰必须与善行分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行善,他若行善,就会将功德置于其中,尽管当人从圣言行善时,他不是从自己行善,而是从主行善,因为主就在圣言中,并且也是圣言;当人貌似凭自己行善,却又相信他从主行善,因为是从圣言行善时,他不是凭自己行善;此外,当人认为他所行的良善来自主时,他不可能将功德置于行为。这是一个谬误:理解力必须受到约束,以服从信,理解力所看见的信不是属灵之信;然而,当圣言被阅读时,在信的事物上被光照的,正是理解力;当光照被排除时,理解力不知道哪怕一件事是真的还是假的;在这种情况下,信不会变成人自己的信,而是成为别人在他里面的信,这是一种历史的信,当历史的信被确认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的信,这种信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这是一切异端邪说的源头。
这是一个谬误:被称为得救之信、不用理解就接受的信是属灵的信心;然而,不经理解的信心是别人说服的结果,或是由圣言中各处零散的经文确认的结果,这些经文被收集在一起,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而用于一个虚假原则。这种信心是一种盲目的信,盲目的信是纯属世的,因为它看不到一件事是真的还是假的。此外,一切真理都渴望被看见,因为它属于天堂之光;但没有被看见的真理可能会以各种方式被歪曲;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
这些都是只涉及与善行分离之信的谬误。还有其它许多谬误不仅涉及信,还涉及善行、仁爱和邻舍,尤其涉及它们与信的结合,这些结合是由学者们精心设计出来的。“熊的脚”表示这些谬误,因为“熊”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属世意义的能力之人,无论正直人还是恶人。由于“脚”表示属世事物,所以“熊的脚”表示谬误,他们从这些谬误通过推理歪曲圣言的字义,并将属于字义的真理表象变成谬误。
781c.“熊”表示来自圣言属世意义的能力,无论在正直人那里,还是在恶人那里,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下:
当以利沙上伯特利时,正在路上上去的时候,有些孩童从城里出来,讥笑他,对他说,秃头的,上去吧!秃头的,上去吧!他往他身后一看,就看见他们,奉耶和华的名诅咒他们;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孩童。(列王纪下2:23, 24)
为何孩童只因称以利沙为“秃头”,就被以利沙诅咒,并因此被两只熊撕碎,这是无法知道的,除非知道“以利沙”代表什么,“秃头”表示什么,“熊”又表示什么。显然,以利沙不是出于没有理智的愤怒、没有正当理由做这事的,他不可能仅仅因为小孩子说“秃头的,上去吧”就如此残忍。这的确是对先知的一种侮辱,但不足以让他们为此被熊撕碎。但这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来自主的圣言。“秃头”表示丧失属世意义,也就是丧失字义的圣言;“从森林中出来的熊”表示来自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的能力,如前所述;这些“孩童”表示那些亵渎圣言的人,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就是这样;“四十二”表示亵渎。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事物代表、因而表示对亵渎圣言的惩罚。因为圣言的一切能力和神圣性都包含在字义中,或说都聚集并居于字义中;没有字义,圣言不可能存在,因为没有字义,圣言就会像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子,这房子被风摇动,从而倒塌破碎。圣言也会像一个没有皮肤的人,而皮肤会覆盖封闭的内脏,并把它们保持在它们的位置和秩序中。由于这就是“秃头”的含义,并且“以利沙”代表圣言,所以孩童被熊撕成碎片,而熊表示来自圣言属世意义,也就是字义的能力,无论在正直人那里,还是在恶人那里。由此清楚可知,圣言的历史部分与圣言的预言部分一样,都包含灵义。
大卫所击打的熊具有相同的含义;对此,撒母耳记上如此描述:
大卫对扫罗说,你的仆人正在放牧他父亲的羊群,来了一只狮子和一只熊,从羊群中抓走一只羊;我就出去追他,击打他;当他起来攻击我时,我便揪住他的胡子,击打他,将他杀死。你仆人曾打死狮子和熊。因此,这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必像他们当中的一个,因为他竟公然藐视永生神的力量。(撒母耳记上17:34–37)
大卫之所以被赋予能力击打从羊群中抓走羊的狮子和熊,是因为“大卫”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被教导神性真理;“狮子”表示属灵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反对神性真理的地狱虚假的能力;而“熊”表示属世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反对这真理的虚假的能力。但“羊群中的羊”表示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所以大卫被赋予能力击打熊和狮子,以代表并表示主通过神性真理保护教会中祂自己的人免受来自地狱的邪恶之虚假伤害的能力。大卫揪住熊的胡子涉及一个奥秘,这个奥秘的确能被解开,但几乎无法理解。“胡子”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它的本质或真正能力就在于这终端。诚然,处于虚假的恶人也口头上承认它,但他们却滥用它,以毁灭它;然而,当它被夺走时,他们不再有任何能力。这就是为何他杀死熊,击打狮子。不过,别的地方会进一步解释这一点。但作为一个非利士人,因此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歌利亚”表示那些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之人;没有良善的真理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未受割礼的”表示那些处于污秽的肉体之爱的人;因为包皮对应于这些爱。由此清楚可知,大卫战胜歌利亚代表什么。由此可见,为何户筛把大卫比作田野丢崽子的熊(撒母耳记下17:8)。
781d.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另一只兽像熊,它半身侧立,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他们对它说,起来吞吃多肉。(但以理书7:5)
从海中上来的四个兽描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甚至直到它的毁灭,也就是它的结束。这“像熊”一样的第二只兽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其能力仍在字义中。“它半身侧立”表示对歪曲圣言良善的渴望。“口内牙齿间的三根肋骨”表示来自圣言的大量真理知识,这些知识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被败坏了;“吞吃多肉”表示虚假对良善的毁灭,以及邪恶的采用或归给。
何西阿书:
我向他们如狮子,又如豹子在道旁窥伺;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一样吞吃;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7, 8)
前面解释了这些话的含义,即:“我向他们如狮子,又如豹子在道旁窥伺。”“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表示对圣言字义的歪曲;“像巨狮一样吞吃”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对教会的毁灭和破坏;“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表示他们将因来自邪恶的虚假而灭亡。
耶利米哀歌:
尽管我哀号呼喊,他却阻塞我的祷告,他用凿过的石头挡住我的道路,他颠覆我的路径;他向我如熊埋伏,如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凄凉。(耶利米哀歌3:8–11)
这是来自神、对教会中的真理荒凉的哀悼;“尽管我哀号呼喊,他却阻塞我的祷告”表示它们因虚假而不能被听见。“他用凿过的石头挡住我的道路,他颠覆我的路径”表示出于自我聪明的虚假转身离开并弃绝真理的流注;神的“道路和路径”表示通向良善的真理,“凿过的石头”表示那些属于自我聪明的东西。由于这就是“凿过的石头”的含义,所以经上禁止用凿过的石头建造祭坛,同样禁止用凿过的石头建造耶路撒冷的圣殿。向我埋伏的“熊”表示败坏圣言字义的属世人;“狮子在隐密处”表示内在属世人出于他里面的邪恶败坏圣言真理的一切意义,由此败坏教会真理的一切意义,这是虚假的源头;“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凄凉”表示教会真理的毁灭。
阿摩司书:
渴望耶和华日子的人有祸了。耶和华的日子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呢?那日黑暗没有光明;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或进了屋子,手靠着墙,却给蛇咬了。(阿摩司书5:18, 19)
“耶和华的日子”是指主的降临,主是他们所期待的弥赛亚;他们因相信祂会把他们从地上的仇敌那里解救出来,在荣耀中高举他们在所有民族之上而渴望祂。但由于主降世不是为了地上的任何国度,而是为了天国,并且犹太民族处于邪恶之虚假,那时这些虚假已经变得很明显了,所以经上说“渴望耶和华日子的人有祸了。耶和华的日子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呢?那日黑暗没有光明”,“黑暗没有光明”表示他们所处的虚假;“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表示当从圣言的字义寻求真理时,因虚假的统治而惧怕,他们不能不歪曲这些真理;因为当一个人从内在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并被引导从圣言的字义来调查真理时,就说他“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在这种情况下,他因来自邪恶的虚假的内在统治而不得不败坏这些真理;“进了屋子,手靠着墙,却给蛇咬了”表示当这样一个人在寻求良善的过程中请教字义上的圣言时,他看不到邪恶败坏它;“蛇咬”表示歪曲,在此表示由来自邪恶的虚假的内在统治产生的歪曲。
以赛亚书: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与少壮狮子并肥畜一起躺卧,小孩子要牵引它们;小母牛必与熊同食,它们的幼崽必一起躺卧;狮子必吃草,像牛一样。(以赛亚书11:6, 7)
前面已经解释了“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与少壮狮子并肥畜一起躺卧,小孩子要牵引它们”的含义。“小母牛必与熊同食,它们的幼崽必一起躺卧”表示属世人歪曲圣言真理的能力和渴望不会伤害属世人的良善及其情感,“小母牛”表示对属世人的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熊”表示属世人歪曲圣言字义的真理的能力和渴望;“狮子必吃草,像牛一样”表示急切摧毁教会真理的地狱虚假不会伤害属世人的良善的情感,无论就单个人本身而言,还是就彼此间的人而言;它也不会伤害圣言;“草”表示字面上的圣言,这圣言会被地狱的虚假败坏,但不会被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败坏。
同一先知书:
我们摸索墙壁,好像瞎子,我们摸索,如同无目之人;我们晌午绊跌,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人当中,却如死人一般;我们咆哮如熊,哀鸣如鸽;指望公平,却是没有;指望救恩,却远离我们;我们的过犯在你面前增多,我们的罪回应反对我们。(以赛亚书59:10–12)
“我们摸索墙壁,好像瞎子,我们摸索,如同无目之人”表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我们晌午绊跌,如在黄昏一样”表示陷入错误,尽管他们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他们本可以通过圣言进入真理之光;“我们在活人当中,却如死人一般”表示他们本可以通过圣言处于属灵的生命,然而却没有,因为他们处于虚假;“我们咆哮如熊,哀鸣如鸽”表示属世人的悲伤和由此而来的属灵人的悲伤;“指望公平,却是没有;指望救恩,却远离我们”表示对光照理解力和随之而来的拯救的希望,但徒劳无功;“我们的过犯在你面前增多,我们的罪回应反对我们”表示因来自邪恶的虚假。
由此可见,“熊”表示在两种意义上来自圣言字义的能力方面,以及对歪曲字义的渴望方面的属世人。这就是“熊”所表示的,这一点已经通过在灵界所看到的熊向我清楚显明了,它的形式代表了那些属世,并研究圣言,想通过由此而来的知识取胜之人的思维。在那里也看见了齿间衔着肋骨的熊,就像前面从但以理书引用的经文所描述的那样;并且得以理解,肋骨代表他们在世时从圣言中所汲取的知识。白熊也出现在那里,它们代表属灵-属世人通过圣言所获得的能力。此外,在灵界,当具有这种特征的人在默想中经过时,由熊、豹、狼、牛,以及带有翅膀的这些动物组合而成的兽或动物也会出现,它们都表示这些人。

诠释启示录 #785

785a.启13:3

785a.启13: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示他们的教义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或工作”。这从“头”和“受了死伤”的含义清楚可知:那兽的“头”是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对此,参看AE 775节)。在圣言中,当经上论述教会和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时,“头”表示聪明和智慧;在最普遍的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不愿让理解力进入信仰的秘密,而是想让它被囚禁,以服从其秘密之人,而“龙”和他的这只“兽”就描述了这些人,所以可推知,这兽的“头”表示知识(或科学);因为理解力在哪里看不见,哪里就没有聪明,取而代之的是知识。此外,聪明不能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只能论及知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3节)。“受了死伤”是指与圣言不一致;因为与圣言不一致的教义是死的;这死就是“受了死伤”所表示的。
此处所说的不一致是指他们将爱之生活,也就是善行与信仰分离,认为唯信称义、唯信得救,将称义和得救的一切从爱之生活,或善行那里拿走;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爱和实行,经上声明,人要照着自己的行为和作为受审判,并且这些与上述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这就是这兽的头受了死伤所表示的。由此可见,“我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这句话表示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它们不一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条是,不用律法的作为,唯独信就能称义并得救;事实上,若有得救的东西被置于作为中,那是有害的,因为有人的功德和自我在它们里面。因此,许多人放弃行善,心里说:“善行不拯救我,恶行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他们基于这个原则还断言,那些在死亡的那一刻以某种信心宣称自己有信的人会得救,无论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但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了“行为”和“作为或工作”,以及“行”和“爱”,而这些与他们的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那些坚持这种说服的人,或说它的教条主义者就找到了将这些说法与信仰结合起来的方法。因此,这就是“他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和“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这些话的含义。不过,下文将解释这击伤是如何医好的,即通过设计结合的方式来医治。
然而,首先要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行为”、“作为”、“工作”(working)的经文,以便人人都可以看到在此由“头中有一个受了死伤”所表示的这种不一致;还看到这击伤是完全无法医好的,除非人照着圣言的训词生活,并实行它们。马太福音:
凡听了我的话又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土地上。(路加福音6:46–49)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了圣言又留意,由此结出果实来,有的结了一百倍,有的六十倍,有的三十倍。(马太福音13:23)
同一福音书:
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导人这样做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是,凡遵行又教导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约翰福音: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同一福音书: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你们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诫命。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明我自己。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24)
路加福音:
耶稣说,那些听了我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寄居者,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主对这些人说,你们这蒙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祂对那些没有做这些事的人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吧!(马太福音25:31–46)
约翰福音:
我父是修剪葡萄树的人;凡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除掉。(约翰福音15:1, 2)
路加福音: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路加福音3:8, 9; 马太福音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 8)
马太福音:
神的国必从他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0–43)
约翰福音: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为要显明他的行为是靠神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同一福音书: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祂的天使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那时他们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我必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启示录2:23, 26)
又:
他们的作为必跟随他们。(启示录14:13)
又: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死人都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他。(启示录22:12)
又:
那些遵行祂诫命的有福了。(启示录22:14)
又:
祂对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行起初的作为;不然,等等。(启示录2:4, 5)
又:
对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撒狄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启示录2:9, 13, 19; 3:1, 8)
这两章论述了从七个教会的作为并照着这些作为来检查并判断这七个教会的品质,即它们现在是什么样,将来是什么样。
785b.在马太福音的第五、六、七章,从头到尾,主也在教导善行,教导它们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天堂祝福;祂还以下面的比喻来教导:葡萄园里的工人;园户和仆人;得到银钱和才干的买卖人;若不结果子,就要被砍掉的葡萄园中的无花果树;撒玛利亚人所怜悯的被强盗打伤的人(关于他,主问律法师,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当中那人的邻舍,当他回答说“是怜悯他的”时,耶稣对他说,“你去照样行吧”);十个童女,其中五个灯里有油,五个没有,“灯里的油”表示在信里面的仁;以及其它经文。
此外,主的十二个门徒代表在整体上信与仁的一切方面的教会;其中彼得、雅各与约翰代表在其秩序中的信、仁与善行,彼得代表信,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善行;因此,当彼得看见约翰跟着耶稣时,主对彼得说:
彼得,这与你何干呢?约翰,你跟从我吧;因为彼得论到约翰说,这人将来如何?(约翰福音21:21, 22)
主的回答表示那些实行善行的人必须跟随主。约翰代表善行方面的教会,所以他靠着主的胸膛。教会在那些实行善行的人里面,这一点也由主从十字架上对约翰所说的话来表示:
耶稣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把她接到自己那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 27)
这段经文表示哪里有善行,哪里就有教会,因为在圣言中,“妇人或女人”,和“母亲”一样表示教会。所引用的经文都来自新约。旧约里还有更多经文,如在那里,经上说:所有遵守并实行律法、典章和诫命的人都受到祝福,而那些不遵行的人则受到诅咒(如利未记18:5; 19:37; 20:8; 22:31–33; 26:3, 4, 14, 15; 民数记15:39, 40; 申命记5:9, 10; 6:25; 15:5; 17:19; 27:26; 以及其它上千处经文)。
除了圣言中提到“行为”和“实行或遵行”的经文外,还有许多提到名词“爱”和动词“爱”的经文;动词的“爱”和“实行或遵行”意思一样,因为爱的人就会实行;事实上,爱就是意愿,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从内心所爱的,而意愿就是实行或遵行,因为每个人若能,就实行他所意愿的。此外,行为或所做的事不是别的,正是行为中的意愿。主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爱(如马太福音5:43–48; 7:12; 路加福音6:27–39, 43–49; 7:36–50; 约翰福音13:34, 35; 14:14–23; 15:9–19;17:22–26; 21:15–23),并以这些话简要教导了爱:
你要全心、全灵魂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条大的诫命。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38, 40; 路加福音10:27, 28; 申命记6:5)
“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就是实行祂的诫命(参看约翰福音14:21–24)。此外,“律法和先知”表示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的圣言。从所引用的这一切经文很明显地看出,与善行分离的信并不拯救人,拯救人的是来自善行并与善行同在的信。因为实行善行的人有信,不实行的人没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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