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仁爱 #13

13.按以下顺序来阐

II.仁爱的第二件事是行善,因为它们是功用

13.按以下顺序来阐述:

(1)不愿向邻舍行恶属于仁爱。

(2)愿意向邻舍行善属于仁爱。

(3)一个人可能会行他以为属于仁爱的良善,却始终不避开邪恶;然而,一切邪恶都反对仁爱。

(4)随着一个人不愿意向邻舍行恶,他就愿意向他行善;但反过来不行。

(5)在一个人所行的良善成为仁之良善以前,邪恶必须首先被移除,因为它反对仁爱,这是通过仰望主和悔改完成的。

(6)属于仁爱的良善的品质取决于对邪恶的认识,以及因此通过悔改所实现的对邪恶的移除。

(7)由此可知,仁爱的第一件事就是仰望主,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仁爱的第二件事就是行善。


仁爱 #2

2.(1)任何人不避

2.(1)任何人不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到何等程度,就留在它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人生在各种邪恶中。他的意愿,也就是他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除非一个人被改造和重生,否则他不仅仍然是他与生俱来的样子,甚至还变得更糟糕,因为他在经遗传所获得的邪恶上又添加了他自己的实际邪恶。一个人若不避开如罪的邪恶,就仍是原样。避开如罪的邪恶就是避开如魔鬼和地狱般、因而致命的邪恶,因为它们包含永恒的诅咒在里面。一个人若如此看待它们,就会相信有一个地狱,有一个天堂;还相信如果他还貌似凭自己努力移除邪恶,那么主就会移除它们。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一书(108-113节)。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一切邪恶天生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人就生在自我之爱中,这爱以属于人自我的一切事物,因而以他所意愿和思想的事物为快乐。除非生来就根深蒂固的这些快乐被征服,否则每个人都会留在其中,直到死亡;并且它们不会被征服,除非它们被视为杀人的甜蜜毒药,或表面美丽、里面却有毒的鲜花,也就是说,除非邪恶的快乐被视为致命的,直到最终它们变得不让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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