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VII.凡仰望主,并避恶如罪的人,若诚实、公正、忠诚地做自己职务或职业的工作,都会成为一种仁爱的形式
158.这一点作为一个结果从前一条法则可以推知,即:一个人出生是为了他可以成为仁爱;他不可能成为仁爱,除非他持续不断地出于情感和快乐行功用之良善。因此,当一个人出于情感及其快乐诚实、公正、忠诚地做属于自己职务或职业的工作时,他就不断处于不仅对社区或公众,还对个人和普通公民的功用之良善。但他无法做到这一点,除非他仰望主,并避恶如罪;因为如前所示,仰望主并避恶如罪是仁爱的第一件事(8节);仁爱的第二件事就是行善。此外,他所行的良善是功用之良善;他每天都在行这良善,没有行的时候,就想着行它。有一种内层情感从内心深处保留并渴望它。正因如此,他从早到晚,年复一年,从幼年时期直到生命结束一直处于功用之良善。否则,他无法成为一种(仁爱的)形式,也就是一个仁爱的容器。
5.谁都能看出,承认罪就是罪的人能在自己里面看到罪;但认为罪在思维上是允许的,在身体上因世人而是不允许的人无法看到它们。他就像一个人把一面镜子翻过来看自己的脸,或像一个想看自己脸的人把一块亚麻纱布放在镜子前面。
自我检查(注:这一段写在原稿的空白处):
①如果只是检查行为,就会发现很少;这是不够的;给出原因。
②但如果检查思维和意图,就会发现更多。
③如果调查这个人视什么为罪,视什么不为罪,就会发现一切。因为凡一个人在自己里面视为可允许的事,他都会去做。视为允许属于意愿,是努力,在灵里是一种行为;当障碍除去时,他会在身体上行出来。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就是这样。
2.(1)任何人不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到何等程度,就留在它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人生在各种邪恶中。他的意愿,也就是他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除非一个人被改造和重生,否则他不仅仍然是他与生俱来的样子,甚至还变得更糟糕,因为他在经遗传所获得的邪恶上又添加了他自己的实际邪恶。一个人若不避开如罪的邪恶,就仍是原样。避开如罪的邪恶就是避开如魔鬼和地狱般、因而致命的邪恶,因为它们包含永恒的诅咒在里面。一个人若如此看待它们,就会相信有一个地狱,有一个天堂;还相信如果他还貌似凭自己努力移除邪恶,那么主就会移除它们。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一书(108-113节)。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一切邪恶天生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人就生在自我之爱中,这爱以属于人自我的一切事物,因而以他所意愿和思想的事物为快乐。除非生来就根深蒂固的这些快乐被征服,否则每个人都会留在其中,直到死亡;并且它们不会被征服,除非它们被视为杀人的甜蜜毒药,或表面美丽、里面却有毒的鲜花,也就是说,除非邪恶的快乐被视为致命的,直到最终它们变得不让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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