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任何人不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到何等程度,就留在它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人生在各种邪恶中。他的意愿,也就是他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因此,除非一个人被改造和重生,否则他不仅仍然是他与生俱来的样子,甚至还变得更糟糕,因为他在经遗传所获得的邪恶上又添加了他自己的实际邪恶。一个人若不避开如罪的邪恶,就仍是原样。避开如罪的邪恶就是避开如魔鬼和地狱般、因而致命的邪恶,因为它们包含永恒的诅咒在里面。一个人若如此看待它们,就会相信有一个地狱,有一个天堂;还相信如果他还貌似凭自己努力移除邪恶,那么主就会移除它们。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一书(108-113节)。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一切邪恶天生都是令人快乐的,因为人就生在自我之爱中,这爱以属于人自我的一切事物,因而以他所意愿和思想的事物为快乐。除非生来就根深蒂固的这些快乐被征服,否则每个人都会留在其中,直到死亡;并且它们不会被征服,除非它们被视为杀人的甜蜜毒药,或表面美丽、里面却有毒的鲜花,也就是说,除非邪恶的快乐被视为致命的,直到最终它们变得不让人快乐。
4.(3)任何人认识并知道什么是罪到何等程度,就在自己里面看到它们,在主面前认罪并悔改到何等程度。有人说,他若意愿,就能;相信永生的人的确会意愿。但即便如此,他也不应该思想他所做的事,而是应该思想他想做的事;他若相信这些事是允许的,也会去做;或者如果他不去做,那是因为世人。有一种内在结果和一种外在结果,或一种内在行为和一种外在行为。外在结果或行为从内在结果或行为中出来并存在,如同行动从努力中出来并存在。一个人里面的努力就是意愿。因此,尽管他没有在身体上做一件事,但如果他认为这事是允许的,那么努力或意愿就仍存在;这是灵里的行为本身。因此,认识并知道他的罪是什么,就是认识并知道他的思维,从这些思维中知道他认为什么东西是允许的,他渴望什么,在思维上赞成什么。例如,一个人是否认为淫行是一种罪,是一种多么严重的罪;他认为仇恨和报复是不是罪;偷窃之类的是不是罪,傲慢和骄傲,对他人的蔑视和贪婪是不是罪;然后,他若在它们上面投下任何伪装,也就是任何确认,就必须除去这些伪装,并且必须查阅圣言,就会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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