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01.“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这从“照规矩”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照规矩”是指具有同样的权利,因为“规矩(judgment,即典章)”表示诸如存在于代表性教会所在文明状态下的一种外在真理或一种权利(8972节);“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2362, 3024, 3963节),在此是指对真理的纯正情感,因为“婢女”表示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8993节),因而是一种不纯正的情感,直到她要么与她的主人,要么与主人的儿子订婚。但当她订婚时,也就是当这种情感与“主人”和“儿子”所表示的属灵真理结合时,它就变得像一种纯正的情感;因为这时,属世层已经服从于属灵真理,当它服从时,就不再被自己引导,而是被它所服从的属灵真理引导。正因如此,属世层变得像属灵层,因为它与属灵层行如一体;而且这时属灵真理所拥有的生命进入属世层,并赋予它生命。但与婢女的订婚或结合不同于与一个女儿的结合,因为后一种结合发生在内在人中,而前一种结合发生在外在人中。
十一、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
78.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前面章节的阐述和说明可推知,即:(1)主是天堂的神(2-6节);(2)主的神性构成天堂(7-12节);(3)天堂由无数社群构成,每个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41-58节);(4)作为一个整体的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59-67节);(5)天堂的每个社群也类似一个人(68-72节);(6)因此,每位天使显为一个完整的人形(73-77节)。这一切得出一个结论:由于神性构成天堂,所以天堂在形式上必是人。这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以看得更清楚,因为我们从《属天的奥秘》一书搜集并整理了相关内容,制成一个概要作为补充放在了本章末尾。主的人身就是神性;如教会中人所认为的,主的人身并非神性,这是不正确的;这一点可从《属天的奥秘》所节选出的那些章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末尾关于主那一章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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