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流注 #1

当相信自然的人看到这

当相信自然的人看到这些动物或昆虫如何在地上或植物的叶子上产生时,当他们检查它们生物体中的奇妙事物和以它们的手段所制造的事物时,他们认为是自然界产生了它们;殊不知,它们的形成和复苏来自灵界,而它们的接受和衣服来自自然界;此外,在春夏时节,太阳的热会溶解更纯净的自然界的粒子,使它们适应接受流注和穿衣的过程。因此,相信自然的人由此获得的这种论证和确认对我来说,就是对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持续流注的论证和确认。

注:写于1750年。本书所描述的毛毛虫变成蝴蝶、蜜蜂的管理和其它许多事都是这种流注的明显标志。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67节,以及39108109节。

属天的奥秘 #9282

9282.“凡我对你

9282.“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表他们要执行诫命、典章和律例。这从“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和“谨守”的含义清楚可知:“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是指生活的一切律法,敬拜的律法和国民(civic state)的律法,因为生活的律法被称为“诫命”,敬拜的律法被称为“律例”,民间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参看8972节);“谨守”或遵守是指执行,因为执行它们就是在遵守它们。由于生活的律法,敬拜的律法,国民的律法只要仅仅在他的理解力中,在他那里就什么也不是,只有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时,才是某种东西,故圣言处处说到,必须“遵行”它们;因为遵行它们属于意愿;而知道、理解、承认并相信属于理解力。然而,它们在变成此人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会与他同在;在成为植根于意愿的理解力的一部分之前,也不会在他身上显现。因为人的存在就在于意愿,显现则在于由此而来的承认和相信。在一个人那里没有这种存在和显现的事物不会变成他自己的,而是站在外面,还没有被领进屋里。因此,它们根本无助于这个人的永生;因为这类事物若不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在来世就被驱散;只有那些在他心里,也就是在他的意愿里,并由此在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才会保留下来。正因如此,经上在圣言中处处说到,必须“遵行”诫命和律例,如在摩西五经:
  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谨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未记18:4-5)
  在其它经文也提到(马太福音5:20; 7:24-27; 16:27;约翰福音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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