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6.一言以蔽之,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从最小的到最大的,都是对应。它们之所以是对应,是因为自然界及其所属一切事物都凭灵界存在并持续存在;而这两个世界都凭神性存在。之所以还说它们持续存在,是因为一切事物都凭它所源出之物持续存在,而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还因为没有一个事物凭自己存在,而是凭某个先于它自己的事物,因而凭首先者存在。因此,若脱离那首先者,它必完全灭亡并消失。
注:尘世及其三个国度中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天堂中的属天事物,也就是说,自然界中的事物都对应于灵界中的事物(1632, 1881, 2758, 2890-2893(?), 2987-3003, 3213-3227, 3483, 3624-3649, 4044, 4053, 4116, 4366, 4939, 5426, 5377, 5428, 5477, 9280节)。自然界凭对应与灵界联结(8615节)。因此,整个自然界就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2758, 2999, 3000, 3483, 4938, 4939, 8848, 9280节)。
三、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
13.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我们将在下文说明原因。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流入天堂。神性之爱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就像尘世太阳的火和由此而来的光那样彼此关联,爱就像太阳的火,由此而来的真理就像太阳的光。此外,出于对应,火表示爱,光表示从爱发出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从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是何性质。就其本质而言,它是与神性真理结合的神性良善,并且它因被如此结合,故将生命赋予天堂的一切事物,正如在尘世,与阳光结合的太阳之热使地上的万物在春夏结出果实。若热不与光结合,因而那光是冷的,情况则不然。这时,万物必死气沉沉,毫无生命。好比热的神性良善就是天使当中的爱之良善,爱之良善便通过并出于好比光的神性真理。
注: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神圣和属天的火”表示神性之爱和属这爱的一切情感(934, 6314, 6832节)。火所发之“光”表示从爱之良善发出的真理,因为在天堂,光表示神性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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