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4.掌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出于对邻之爱,一种出于自我之爱。就其本质而言,这两种权力截然对立。出于对邻之爱掌权的人向所有人意愿良善,所爱的无非是功用,也就是服务他人;服务他人意味着向他人意愿良善,发挥功用,无论向教会,还是向国家、社会和同胞。这就是他们的爱和内心的快乐。此外,这种人越被提到高位,就越快乐;但这快乐不是由于荣耀,而是由于他们此时在更高层次上所能发挥的更丰富的功用;这种权力存在于天堂。
相反,出于自我之爱掌权的人除了自己外,不向任何人意愿良善;他发挥功用都是为了他自己的声望和荣耀,在他看来,只有这些才是功用。他服务他人的目的是为了自己能被服侍、尊敬,并获许掌权。他追求高位不是为了他为自己的国家和教会当行的良善,而是为了获得声望和荣耀,由此获得内心的快乐。
此外,对权力的这种爱在人死后仍继续与他同在。然而,那些出于对邻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被赋予权柄。事实上,那时掌权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发挥的功用;功用掌权,就是主掌权。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掌权的人则下入地狱,在那里成为卑贱的奴隶。我曾看见那些在世时大有权势,却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的人被丢在最悲惨的人当中,其中一些人住在屋外的厕所中。
714.“凡洁净的牲畜”表示对良善的情感。这从前面关于牲畜的阐述和说明清楚可知(45-46, 142-143, 246节)。牲畜之所以表示情感,是因为就本身及其自我而言,人与动物没什么区别。他的(五种)感官、嗜好、属世的欲望,以及一切情感,都与动物极其相似。他的良善,甚至他的最爱也极其相似,如爱同类的同伴、子女、配偶,以至于根本没有区别。然而,他是人,比动物优越,因为他拥有动物永远不可能拥有的内在生命。这生命就是源于主的信与爱的生命;若非这生命存在于人与动物共有的一切最小细节中,他不会有任何不同。仅举一例,即对同伴的爱。如果他只为自己而爱同伴,这爱里面没有任何更为属天堂或神性之物,那么他不可能被称为一个人,因为动物也是如此。其它例子也一样。因此,如果来自主的爱之生命不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来自主的信之生命不存在于他的理解力中,他决不是人。死后,他靠从主所获得的生命存活,因为主把他与自己联结起来。因此,他能与天使同在主的天堂,活到永远。即便一个人像野兽一样活着,只爱自己和涉及自己的东西,主的怜悯仍如此浩大(因为它是神性,是无限的),以致主不会丢弃他,而是继续通过天使将自己的生命不断注入他;哪怕有人只接受野兽般的生命,主仍使他尽可能地思考,反思并理解私人或公共生活中的某件事,或某种世俗、肉体的东西是好是坏,因而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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