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4.掌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出于对邻之爱,一种出于自我之爱。就其本质而言,这两种权力截然对立。出于对邻之爱掌权的人向所有人意愿良善,所爱的无非是功用,也就是服务他人;服务他人意味着向他人意愿良善,发挥功用,无论向教会,还是向国家、社会和同胞。这就是他们的爱和内心的快乐。此外,这种人越被提到高位,就越快乐;但这快乐不是由于荣耀,而是由于他们此时在更高层次上所能发挥的更丰富的功用;这种权力存在于天堂。
相反,出于自我之爱掌权的人除了自己外,不向任何人意愿良善;他发挥功用都是为了他自己的声望和荣耀,在他看来,只有这些才是功用。他服务他人的目的是为了自己能被服侍、尊敬,并获许掌权。他追求高位不是为了他为自己的国家和教会当行的良善,而是为了获得声望和荣耀,由此获得内心的快乐。
此外,对权力的这种爱在人死后仍继续与他同在。然而,那些出于对邻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被赋予权柄。事实上,那时掌权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发挥的功用;功用掌权,就是主掌权。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掌权的人则下入地狱,在那里成为卑贱的奴隶。我曾看见那些在世时大有权势,却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的人被丢在最悲惨的人当中,其中一些人住在屋外的厕所中。
9001.“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这从“照规矩”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照规矩”是指具有同样的权利,因为“规矩(judgment,即典章)”表示诸如存在于代表性教会所在文明状态下的一种外在真理或一种权利(8972节);“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2362, 3024, 3963节),在此是指对真理的纯正情感,因为“婢女”表示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8993节),因而是一种不纯正的情感,直到她要么与她的主人,要么与主人的儿子订婚。但当她订婚时,也就是当这种情感与“主人”和“儿子”所表示的属灵真理结合时,它就变得像一种纯正的情感;因为这时,属世层已经服从于属灵真理,当它服从时,就不再被自己引导,而是被它所服从的属灵真理引导。正因如此,属世层变得像属灵层,因为它与属灵层行如一体;而且这时属灵真理所拥有的生命进入属世层,并赋予它生命。但与婢女的订婚或结合不同于与一个女儿的结合,因为后一种结合发生在内在人中,而前一种结合发生在外在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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