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4.掌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出于对邻之爱,一种出于自我之爱。就其本质而言,这两种权力截然对立。出于对邻之爱掌权的人向所有人意愿良善,所爱的无非是功用,也就是服务他人;服务他人意味着向他人意愿良善,发挥功用,无论向教会,还是向国家、社会和同胞。这就是他们的爱和内心的快乐。此外,这种人越被提到高位,就越快乐;但这快乐不是由于荣耀,而是由于他们此时在更高层次上所能发挥的更丰富的功用;这种权力存在于天堂。
相反,出于自我之爱掌权的人除了自己外,不向任何人意愿良善;他发挥功用都是为了他自己的声望和荣耀,在他看来,只有这些才是功用。他服务他人的目的是为了自己能被服侍、尊敬,并获许掌权。他追求高位不是为了他为自己的国家和教会当行的良善,而是为了获得声望和荣耀,由此获得内心的快乐。
此外,对权力的这种爱在人死后仍继续与他同在。然而,那些出于对邻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被赋予权柄。事实上,那时掌权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发挥的功用;功用掌权,就是主掌权。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掌权的人则下入地狱,在那里成为卑贱的奴隶。我曾看见那些在世时大有权势,却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的人被丢在最悲惨的人当中,其中一些人住在屋外的厕所中。
9297.“你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的面”表主的不断显现和同在,因此祂的显现和同在也在信之真理中。这从“一年三次”、“见”、“男丁”和“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一年三次”是指完整和延续之物(参看4495, 9198节);“见”是指显现和同在(4198, 5975, 6893节);“男丁”是指信之真理(2046, 7838节);“面”当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或怜悯(222, 223, 5585, 7599节)。由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是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所以“朝见主耶和华的面”和被主看见是一个意思。主的确是那看见一个人,使自己与他同在,并使得这个人看见祂的那一位;因此,人看见主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与他同在的主。
必须简要说明当如何理解主的不断显现和同在也在信之真理中。主与一个人的同在是在与此人同住的良善中,因为构成人生命的,是良善,而不是真理,除非这真理来自良善。正因如此,如前所述(9296节),主在一个人那里的居所在纯真之良善中。因此,当一个人重生后,主不仅在良善中,还在来自良善的真理中与他同在;因为现在真理从良善获得生命,是良善的外在形式,并且良善的品质可通过它们而得到认识。这些真理构成此人新的理解力,而这新的理解力与他的新意愿构成一体。因为如前所述,一切事物皆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致力于真理,而他的意愿致力于真理所来自的良善。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这时主的显现和同在也在信之真理中。这些就是“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的面”所表示的事。经上之所以说“男丁要朝见”,是因为“男丁”表示信之真理;经上之所以说“主耶和华的面”,是因为“耶和华”表示神性存在,“主”表示由那存在所产生的神性显现。因此,人类层面上的存在是良善,由此产生的显现是真理。
在教会,人们说,信来自主;但要知道,来自于主的,是植根于仁的信,而不是与仁分离之信。与仁分离之信源于人的自我,被称为“说服之信”(persuasive faith),下一章开头几节论述了这种信。一个人能知道他的信是来自主还是来自他自己;人若只是为了富有学问的名声,以便获得地位和财富,而不是为了过一种良善和有用的生活或生活中的良善和功用而受真理影响,就处于说服之信,这信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主。
信之真理既有理论上的,也有实践上的。人若为了实践上的真理来考虑理论上的真理,看到后者如何适应前者,并由此出于这二者的结合来看待一种良善和有用的生活,或生活中的良善和功用,为了这个目的的缘故而对这二者有一种情感,就拥有来自主的信。原因在于,有用的生活或生活的功用,也就是他的目的,就在于与他同住的良善;正是这种生活的功用赋予万物形式,而信之真理只是手段。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那些在来世的人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所有人,无一例外,都被恢复到其良善的状态或其邪恶的状态,因而恢复到其生活的功用,也就是他们的目的,或他们爱之高于一切,因而已经成为其生活的实际快乐的东西。所有人都被恢复到这种状态。与这种功用或服务已经构成一体的真理或虚假则保留下来。除此之外,还会获得更多与这些真理或虚假结合,并赋予这种功用更大的坚固性和一定形状的真理或虚假。正因如此,灵人和天使都是其功用或服务的外在形式。恶灵则是恶用的形式;这些人在地狱。而善灵或天使是善用的形式;这些人都在天堂。这也解释了为何就在灵人出现的那一刻,就能知道他们的品质。从他们的脸和脸形的美丽就能知道他们的信之真理。从他们脸上赋予这真理以生命的爱之火,以及他们所发出的气场就能知道他们的良善本身,也就是他们的功用。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什么叫在信之真理中的主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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