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十九、何为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66.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圣言中论及地狱之人的永火和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这是因为人们仅以物质的方式思考圣言的内容,对它的灵义一无所知。所以有些人就将火理解为物质的火,有些人理解为总体的折磨,有些人理解为良心的自责,有些人则认为经上提及火只是为了在恶人里面激起恐惧。同样,有些人以为咬牙切齿是指真的咬牙切齿,有些人以为仅仅是指人听见这种牙齿叩击声时所感到的一种恐惧。不过,人若了解圣言的灵义,就能知道何为永火,何为咬牙切齿,因为圣言的每个词及其意义都包含一个灵义。事实上,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灵义只能以属世的词语向世人表达,因为人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的事物进行思考。故接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死后恶人的灵所进入,或他们的灵在灵界所遭遇的“永火”和“咬牙切齿”。
10282.“直到万代”表在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这从“万代”的含义清楚可知,“万代”当论及表示教会的以色列人时,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参看10212节),因而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教会的事物。之所以说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构成教会,凡人自己的东西都不构成教会。这些神性事物的确流入此人,并与他同住,但它们不会变成此人自己的,而是唯独属于与这个人同住的主。既然如此,那么当天使彼此交谈时,他们谈论的就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由于同样的原因,凡在圣言中所提到的人名都不会进入天堂,进入天堂的,是此人所表示的事物。在圣言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属灵的真实事物(参看1888, 4442, 5095, 5225节);名字并不进入天堂(1876, 6516, 1021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