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十九、何为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66.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圣言中论及地狱之人的永火和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这是因为人们仅以物质的方式思考圣言的内容,对它的灵义一无所知。所以有些人就将火理解为物质的火,有些人理解为总体的折磨,有些人理解为良心的自责,有些人则认为经上提及火只是为了在恶人里面激起恐惧。同样,有些人以为咬牙切齿是指真的咬牙切齿,有些人以为仅仅是指人听见这种牙齿叩击声时所感到的一种恐惧。不过,人若了解圣言的灵义,就能知道何为永火,何为咬牙切齿,因为圣言的每个词及其意义都包含一个灵义。事实上,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灵义只能以属世的词语向世人表达,因为人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的事物进行思考。故接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死后恶人的灵所进入,或他们的灵在灵界所遭遇的“永火”和“咬牙切齿”。
2991.属世事物代表属灵事物,并且它们相对应,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得知:属世之物若没有一个先于它自身的原因,是绝不可能产生或形成的。它的原因就在于属灵之物;在那里没有自己原因的属世事物是不存在的。属世形式是结果,无法作为原因显现,更无法作为原因的原因,或最初起源显现。相反,它们照着它们在它们所在之地发挥的功用而取得自己的形式。尽管如此,结果所取的形式代表存在于原因当中的事物,这些原因反过来又代表存在于最初起源当中的事物。因此,一切属世事物都代表那些存在于它们所对应的属灵事物当中的事物,而这些属灵事物反过来又代表那些它们所来源于的属天事物当中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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