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十九、何为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66.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圣言中论及地狱之人的永火和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这是因为人们仅以物质的方式思考圣言的内容,对它的灵义一无所知。所以有些人就将火理解为物质的火,有些人理解为总体的折磨,有些人理解为良心的自责,有些人则认为经上提及火只是为了在恶人里面激起恐惧。同样,有些人以为咬牙切齿是指真的咬牙切齿,有些人以为仅仅是指人听见这种牙齿叩击声时所感到的一种恐惧。不过,人若了解圣言的灵义,就能知道何为永火,何为咬牙切齿,因为圣言的每个词及其意义都包含一个灵义。事实上,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灵义只能以属世的词语向世人表达,因为人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的事物进行思考。故接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死后恶人的灵所进入,或他们的灵在灵界所遭遇的“永火”和“咬牙切齿”。
3745.这种多样性何等之大,以及它是何性质,可从人体内的多样性看出来。众所周知,没有哪两种器官或肢体是一样的。例如,视觉器官不同于听觉器官,同样不同于嗅觉器官、味觉器官,以及遍布全身的触觉器官。这适用于肢体,如胳膊、手、下肢、脚和脚底;也适用于藏在里面的内脏,如头部里面的,即大脑、小脑、延髓和脊髓,以及所有微小器官、内脏、血管,以及构成它们的纤维;还有头部下面的人体内脏,如心、肺、胃、肝、胰、脾、肠、肠系膜和肾;以及两性生殖器官。众所周知,其中每一个在形式和功能上都与众不同,并且差别如此之大,以至于完全不同。这同样适用于形式里面的形式,它们也具有这种多样性,以至于没有哪两种形式,甚至没有哪两个粒子是完全一样的;也就是说,它们不会相似到彼此未经某种改变,无论多少微小的改变,就能互相替代的程度。所有这些身体部位,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对应于众天堂,不过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对应的:人的肉体和物质事物在天堂是属天和属灵的。它们以这种方式对应,是为了它们从后者,即属天和属灵事物显现并持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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