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十九、何为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66.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圣言中论及地狱之人的永火和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这是因为人们仅以物质的方式思考圣言的内容,对它的灵义一无所知。所以有些人就将火理解为物质的火,有些人理解为总体的折磨,有些人理解为良心的自责,有些人则认为经上提及火只是为了在恶人里面激起恐惧。同样,有些人以为咬牙切齿是指真的咬牙切齿,有些人以为仅仅是指人听见这种牙齿叩击声时所感到的一种恐惧。不过,人若了解圣言的灵义,就能知道何为永火,何为咬牙切齿,因为圣言的每个词及其意义都包含一个灵义。事实上,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灵义只能以属世的词语向世人表达,因为人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的事物进行思考。故接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死后恶人的灵所进入,或他们的灵在灵界所遭遇的“永火”和“咬牙切齿”。
4044.代表只是属灵事物在属世事物中的形像,当前者在后者里面准确呈现出来时,这二者就相对应。然而,人若不知道何为属灵维度,只知道何为属世维度,就会以为这种代表和随之产生的对应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会对自己说,属灵之物如何能作用于物质?但是,他若认真思考自己里面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事,就能对这些事获得某种概念;也就是说,他若思考意愿如何能作用于身体的肌肉,并产生实际动作;以及思维如何能作用于发声器官,驱动肺、气管、喉、舌和唇,从而产生言语;还有情感如何能作用面部,在那里呈现出自己的形像,以致由此常常就知道另一个人在思想和意愿什么。这些例子可以给出代表和对应的某种概念。由于这类事物在人里面产生,而没有任何事物凭自己持续存在,只能通过某种其它事物存在,而这某种其它事物又通过某种其它事物存在,最终通过那首先的存在,故那些享有某种相当程度的判断力之就能推断出,人与天堂,以及天堂与主,就是那首先的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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