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十九、何为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66.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圣言中论及地狱之人的永火和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这是因为人们仅以物质的方式思考圣言的内容,对它的灵义一无所知。所以有些人就将火理解为物质的火,有些人理解为总体的折磨,有些人理解为良心的自责,有些人则认为经上提及火只是为了在恶人里面激起恐惧。同样,有些人以为咬牙切齿是指真的咬牙切齿,有些人以为仅仅是指人听见这种牙齿叩击声时所感到的一种恐惧。不过,人若了解圣言的灵义,就能知道何为永火,何为咬牙切齿,因为圣言的每个词及其意义都包含一个灵义。事实上,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灵义只能以属世的词语向世人表达,因为人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的事物进行思考。故接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死后恶人的灵所进入,或他们的灵在灵界所遭遇的“永火”和“咬牙切齿”。
4939.有一次,当我被提入天堂时,我觉得我的头似乎在那里,而我的身体在它下面,我的脚在更下面。我由此觉察人里面的高级和低级事物如何对应于大人里面的这些事物,一个又如何流入另一个,也就是说,属天之物,即爱之良善和次序的第一层级如何流入属灵之物,即源于那良善的真理和次序的第二层级,最后又如何流入属世之物,即次序的第三层级。由此明显可知,属世事物就像脚,支撑高级事物止于其上。更重要的是,灵界与天堂终止于自然界。正因如此,整个自然界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其中的一切事物都是代表(2758, 3483节)。自然界照这种次序凭流注持续存在,没有这种流注,它甚至无法存活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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