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十九、何为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66.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人知道圣言中论及地狱之人的永火和咬牙切齿是什么意思。这是因为人们仅以物质的方式思考圣言的内容,对它的灵义一无所知。所以有些人就将火理解为物质的火,有些人理解为总体的折磨,有些人理解为良心的自责,有些人则认为经上提及火只是为了在恶人里面激起恐惧。同样,有些人以为咬牙切齿是指真的咬牙切齿,有些人以为仅仅是指人听见这种牙齿叩击声时所感到的一种恐惧。不过,人若了解圣言的灵义,就能知道何为永火,何为咬牙切齿,因为圣言的每个词及其意义都包含一个灵义。事实上,圣言的核心是属灵的;灵义只能以属世的词语向世人表达,因为人在自然界,并基于自然界的事物进行思考。故接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死后恶人的灵所进入,或他们的灵在灵界所遭遇的“永火”和“咬牙切齿”。
6985.“我本是拙口笨舌的”表来自神性的声音和言语是听不见,领悟不了的。这从“口”和“舌”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声音;“舌”是指言语。“口”之所以表示声音,是因为它是声音器官;“舌”之所以表示言语,是因为它是语言器官。谁都能清楚看出声音和言语之间的区别,“声音”与“听”有关,“言语”与“领悟”有关。这一点在文字的历史意义上只能用“拙口笨舌”来表达,这层意义提到摩西是一个说话困难的人。但是,当这种表达进入内义时,天使就会认为它与所论述的主题有关;当它论及神性时,它被认为是表示来自神性的声音无法被直接听见,来自神性的言语也无法直接被领悟,只能通过灵人间接被听见、领悟,如前所述(69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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